滴滴司机酒后驾驶 遇盘查谎称拉的朋友

华商报 2018-08-03 02:09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众所周知,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但仍有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上路。7月31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查获一位酒驾司机,而他竟然是一名滴滴司机,被查后,还谎称后排拉的是朋友。

7月31日晚,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按照统一部署,在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天玺路设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当民警对一辆白色比亚迪号牌为“陕CDN**”号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在距离检查点十几米时突然减速靠边停下,当民警准备走过去检查时,驾驶员又发动车辆前行。

当民警用快速酒精检测装备探入车内检测后,设备立刻报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发现,其数值达到45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驾驶员男子李某告诉民警,他回家顺路捎的朋友。民警对乘客和他分开询问后,乘客告诉民警,他根本不认识驾驶员,之所以乘坐这辆车,是他有急事,叫的滴滴。民警查看乘客手机,发现确实有叫车的记录。

这时驾驶员李某才承认,他上网注册滴滴车主时间不久,平时仅在不忙的时候从事滴滴出行工作,被查当日中午吃饭喝了一点酒,没想到晚上拉了乘客,被查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张文博提醒:酒后驾车属于违法行为,而李某在喝酒之后,深夜还接单送乘客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不负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很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随着个人体质不同,酒精代谢情况也不同,驾驶人如果大量饮酒,近一两日内最好不要驾驶车辆,一定要警惕“隔夜醉”这种情况。作为家人、朋友,一定要提醒驾驶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您在乘坐车辆时发现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请立即拨打电话122进行举报,共同监督,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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