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罚款去取摩托 被告知要交150元拖车费

华商报 2018-07-10 04:07 大字

“处理完交通违法后取摩托车,对方索要150元拖车费。”市民张先生认为,这确实属于乱收费,但交警却说这钱要交,明显是中间人。

车主:接受完处罚还要交拖车费

而且没有发票

张先生说,7月5日晚9点多,他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一瓶多啤酒,之后骑着两轮摩托车行驶到市区群众路被执勤的交警拦住,当场扣了车和驾照。次日早上,张先生前往交警队接受处理,依法被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摩托车驾照6个月。

“咱违法了,就认罚,但交警部门乱收费我坚决不交。”张先生说,接受处罚后宝鸡高速交警大队宝平中队民警给他开了张车辆放行单。可当张先生和朋友一起到摩托车被扣的修理厂取车时,对方说必须交150元的拖车费,且没有发票。

张先生现场向开具放行单的交警打了电话,该交警说,这150元是拖车费,应该交,让张先生和修理厂商量。

接到反映后华商报记者赶到了位于宝鸡市巨福路的秦杨汽修厂。宝鸡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和渭滨交通管理服务站都在该汽修厂院内办公。据该厂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和交警部门有合作,事故车辆和查扣的车辆都在这里修理或停放。厂长周明学介绍,这个摩托车拖车费必须要收,原因是他们付出了劳动,把摩托车从查扣现场运了回来。当问及有没有物价部门收费公示和发票时,对方表示都没有。

民警:汽修厂拖车 应该收费

在该汽修厂,还见到不少前来取车的车主。车主们说,他们先是在城区的各个交警大队交了罚款,然后拿着放行单到这里取车。跑了几十公里路取车本来就很麻烦,还要再交拖车费更让他们无可奈何。

车主陈师傅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也打电话咨询过物价局,对方说这个拖车费是乱收费,不应该收,但不交对方就是不给钥匙不放车。“交警明显是中间人么,不交有啥办法。”陈师傅说。

华商报记者致电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大队宝平中队民警赵凤超,该民警给张先生出具的放行单。赵凤超说,这个150元的摩托车拖车费应该交,原因是当时查扣完车辆是该汽修厂派人和车辆将车运走的,应该收费,秦杨汽修厂是交警部门合作的第三方。

物价局:属乱收费

交警队:政府财政没解决拖车费

那么这个拖车费到底应不应该收?7月9日,宝鸡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物价部门没有审批过这项拖车费,属于乱收费。相关法律也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对策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拖移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以及依法强制扣留各类机动车,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移或停放保管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其指定的社会救援机构向车辆当事人收取费用。

该工作人员补充,宝鸡市目前有3个停车场和交警部门合作,停车费由政府财政支出,但拖车费一直没有解决,交警部门没有拖车设备,请第三方拖车产生的费用又确实存在,已向宝鸡市政府汇报过该情况,但目前也没有得到解决。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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