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中心

陕西日报 2018-05-24 07: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马黎)5月18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举行“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中心”签约及挂牌仪式。今后,金台区法院将在审理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部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中,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介入,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年龄以及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评估、矫正疏导、社会调查、司法救助等工作,为更好地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奠定基础。

  近年来,金台区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矫正工作,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寓教于审”工作方法,积极创立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心理评估介入矫正和延伸帮教等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金台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先后荣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宝鸡市级青春驿站”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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