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地产海棠兰庭二期无预售证违规售楼

各界导报 2018-05-04 03:28 大字

使用权人属于佳恒公司的宝鸡市东风路38号院014号土地证 

  □ 记者 吴军礼 文/图

  “繁华境里公园居”“新品三房,稀景面市”“银泰城、东岭新天地近在咫尺,享受购物每分每秒”……上述文字所描绘的诱人景象,来自位于宝鸡市东风路海棠兰庭二期售楼宣传语。

  海棠兰庭二期房屋由陕西东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然而,这些正在对外销售的房屋不仅没有预售证,连建房土地也不属于东岭地产。陕西佳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表示,“这些房子使用的土地是我们公司的”。 

  售楼人员:我们告知过客户,没有预售证

  4月27日,记者接投诉来到海棠兰庭二期营销中心,并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售楼人员张女士。

  张女士介绍,海棠兰庭二期项目同时开盘了3栋楼,有两栋楼已经售罄,正在销售的一栋楼房屋也所剩不多。这栋楼为30层,每层4户,目前只剩几套三室户型房屋,面积从110多㎡到272㎡不等。在每层4户中,两边两套房屋面积为130㎡,中间两套为114㎡,房价分别为85万元、70万元左右。

  “你看资金预算情况,首付不低于50%。”张女士接着说,130㎡房屋只剩四楼和顶层的4套房,价格都在6000元/㎡左右。

  “上个星期开盘,现在马上售罄。”张女士表示,他们卖的是毛坯期房,目前楼盘已经开始动工,预计后年交房。

  当记者询问这些房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张女士说:“我们给客户告知得很清楚,没有预售证。”问是否有土地证等其他证明,她说:“其他证肯定有,没有政府能让动工吗?”

  当记者提出能否看证时,张女士表示现在看不了,并说从来没有购房者要求看这些证。“如果确定了就先交定金,在刷卡付定金之前给你看(证)。”

  随后,张女士拿出面积分别为130㎡、111㎡两份置业计划书。

  记者来到海棠兰庭二期施工现场周边看到,目前该工地停放着一台挖掘机,地面有明显开挖痕迹,有一道围墙与四周隔开。在一侧的隔墙上,“新品三房,稀景面市”等售楼宣传语非常醒目。

  “海棠兰庭二期是用我们东风路38号院014号地开发的。”陕西佳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侯懿珉对记者说,“他们怎么可能有预售证?因为那块地的使用权是我通过法律手段确认的,目前土地证在我手上。”

  侯懿珉说,2013年,金台区政府刊登公告对他们公司拥有的东风路38号院013号、014号国有土地登记予以公告注销。之后,佳恒公司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法院经过两审判决撤销了宝金国用(2011)第0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注销登记。

  而根据相关规定,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东岭地产:楼没有销售,只是对外作宣传

  4月27日,记者致电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该局开发建设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预售证的项目不能销售。”该工作人员还让记者登录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确认信息。记者查询发现,确实没有海棠兰庭二期项目的预售许可信息。

  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对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相应条件,其中第一款规定:“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四款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4月27日,就东风路38号院土地使用权等相关问题,东岭地产以邮件方式回复本报称:“宝鸡市新东岭城市综合体项目是全市重点棚户区和旧城改造项目,也是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项目区域内土地征收、拆迁等工作一律由政府组成的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下属的宝鸡市新东岭城市综合体拆迁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来完成,我公司只负责开发建设。”

  5月2日,记者致电东岭地产办公室负责宣传的何先生,他表示不太清楚情况,需要跟有关部门负责人详细了解后才能回复。之后,他向记者表示,已经问过营销中心负责人,楼没有销售,只是对外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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