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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不再两地奔波宝鸡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备案后可在全国 6976家医院直接结算

宝鸡日报 2017-09-30 11:06 大字

本报讯近日,市民何师傅在上海市同仁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就和在宝鸡住院结算一样,两万多元的费用直接报销。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宝鸡市已于 8月份,提前一个月成为在全国首批率先实现参保职工、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市之一,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后可享受全国 6976家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市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异地就医按照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就医地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进行结算,像何师傅这样的宝鸡市患者,以前在异地住院治疗,需要自己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出院后才能返回宝鸡报销,手续多、时间长,有些病因垫付资金量大,给患者家庭造成巨大压力,容易耽误治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彻底解决了这些问题。

据了解,宝鸡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开展以来,市人社局医保处提前着手跨省异地就医参保地系统的开发,如期完成与人社部平台的连接测试;加班加点完成全市 60家医疗结构信息,以及 8027名跨省异地安置人员信息的核对、录入、上传;通过人社局网站、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跨省异地就医有关政策信息。截至目前,宝鸡市已有 50人实现了跨省登记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22名外地参保人员在宝鸡市进行了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本报记者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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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对象:

1.在异地居住 1年以上的城镇退休职工或男满60周岁、女满 55周岁的城镇居民。

2.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用人单位职工或在异地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及随其生活的学生儿童。

3.因病情需要转往异地就诊治疗的人员。

二、异地就医报销需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已办理跨省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的城镇职工,由单位、本人或委托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激活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如果在外地遇到突发状况,可就近入院先就诊,但必须在入院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三、符合跨省转诊转院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或家属持转诊转院单、患者社保卡到市医保处异地结算管理窗口,办理跨省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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