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辆车分别累积交通违法记录50条以上 华商报报道后,50位车主、驾驶员主动处理 宝鸡166辆车入缉查布控系统 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上路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8月18日,《华商报·今日宝鸡》报道了216辆车分别累计未处理违法记录50条以上。8月19日,交警对50名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车主、驾驶员进行集中教育,对拒不接受处理的166辆车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
只有50人主动接受处理
此前经交警部门统计,全市累积未处理电子监控记录50条以上的机动车共有216辆,辖区交警大队分别通知车主并送达《违法处理通知书》,交警提醒车主及时到辖区大队主动接受教育及处理违法。同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参加19日的交通违法清理专项行动宣传动员大会。当日有50名车主、驾驶员主动前来,交警对这50人进行了教育,并签订安全文明行车保证书,带领交通违法驾驶员集中进行了安全文明行车宣誓。
驾驶人任某两年内驾驶车辆违法80余次,一直没有接受处理。他告诉华商报记者,因为工作原因,他驾车在全省范围内发生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内容也主要是乱停乱放、闯红灯、超速、驾车接打电话等,平时工作忙,最主要的是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及时处理交通违法。此次参加动员大会也给他敲响了警钟,对自己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深表歉意。从这一刻起,开车的时候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对自己和社会负责,一定文明驾驶。
录入布控系统全国寸步难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永军强调,凡是这次主动参与的驾驶员,按相关程序学习培训后,违法积分将清零,对166辆拒不参与集中学习的车辆信息,于8月20日之后,由122指挥中心将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拦截。
据了解,此前有些驾驶员觉得自己车虽然是宝鸡的牌照,但常年在外地行驶,警方拿他没有办法,此次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后,在国内寸步难行,警方将根据其具体违法行为,依法扣留或拖移。
交警提醒:此次清理活动中,记分不超过24分(不含)的车辆违法由辖区大队处理(记分超过24分的车辆违法由122指挥中心处理)并扣留违法驾驶人驾驶证。违法驾驶人持满分学习通知单前往车管所办理培训及考试预约手续,持培训通知单前往科目二考场满分培训中心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班学习,持培训结业证到市车管所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凭考试合格证明领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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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6辆大中型客车、校车达报废标准
交警提醒:车主尽快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近日,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26辆大中型客车和校车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
近年来,宝鸡加大治污降霾力度,全面淘汰黄标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宝鸡市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26辆大中型客车和校车予以公告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交警提醒:车主及时将车辆交至宝鸡市金马回收公司进行拆解报废,并到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这26辆车牌号分别是:中型普通客车包括陕C19365、陕C39345、陕C50736、陕C38892、陕C39676、陕C50990、陕C37200、陕C50220、陕C32242、陕C31711、陕C20570、陕C18016、陕C27381、陕C42451、陕C52415、陕C52413、陕C52483、陕C50312、陕C02698、陕C52551、陕C37388、陕C35013;大型普通客车包括陕C13458;大型专用客车包括陕C33370、陕C33266、陕C32895(均为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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