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眉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
近日,眉县人民法院对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至此,该院已受理的恶势力案件全部审结。
被告人魏某甲、王某甲、仵某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眉县先后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恐吓、殴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法院审理,魏某甲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获刑6个月至1年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两件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师某某等8人与被告人雒某等两人纠集在一起,多次参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经法院审理,按照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眉县法院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危险驾驶罪对师某某等十名被告人判处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截至目前,该院已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恶势力案件5件,40余人被判处刑罚,在全社会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宝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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