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西北信息报 2019-09-04 00: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树鸣)宝鸡市眉县民政局围绕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用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走访”“镇村审核+数据比对”“门前公示+网上公开”“三招”,把好对象认定、动态调整、政策知晓“三关”,实现应保尽保、阳光高效。

首先用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走访”招,把好对象认定关。坚持“凡进必核”要求,打通民政、财政、人社、医保等9个部门的11项居民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对所有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按照本人授权、镇街录入、县出报告的程序,全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对16329人次,核实取消53户有不动产登记信息、58户有工商登记信息人员的社会救助资格。其次,联合县镇两级扶贫办共同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对象审核,完成2019年城乡低保核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社保兜底问题排查整改,逐户分析研判,确定76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且依靠其他家庭成员无法单独生活的重度残疾人以单人形式享受低保和349户收入高于低保认定标准,但尚不稳定的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享受“渐退帮扶”,为1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集中供养。以“一事一议”的方式救助15户特殊困难家庭,发放1-2万元不等的大额临时救助20万元。用好“镇村审核+数据比对”招,把好动态调整关。充分发挥86名村级协理员和8个镇(街)民政办作用,每月受理救助申请,审核社会救助对象动态变化信息,每季度与县扶贫办开展一次数据比对,每月与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单位)进行数据互通,及时审核审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非义务段学生、重病患者等符合“分类施保”的情形,做到兜底保障对象人户、表册、系统“三一致”。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再就是用好“门前公示+网上公示”招,把好政策知晓关。在全县所有镇(街)、村(社区)办公场所门前,设立固定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110个,张贴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执行标准和办理程序,每月公示救助对象、救助理由、救助金额等信息。坚持每月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全县低保保障对象基本信息,设置政策咨询专用电话。今年1-8月,共为2536户700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农村低保,为761人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为246户办理临时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434.33万元,已办理办结群众信访件、县政务网站群众留言9条,受理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12条,切实做到政策清楚、操作透明,有效兜住兜牢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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