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2019年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全省新增4个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
本报讯(记者 陈新涛)为做好陕西省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实施工作,贯彻落实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新发展理念,7月15日,结合陕西省实际,农业农村厅对外发布了《2019年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从而增强陕西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方案提出,要在15个县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其中新增试点县4个(千阳、大荔、泾阳、城固),巩固试点县(区)11个(延川、洛川、黄陵、蒲城、白水、澄城、长武、旬邑、印台、眉县、周至)。实施作物为苹果、猕猴桃、柑橘、葡萄、蔬菜作物。试点县项目区化肥用量减少15%以上,带动全县化肥用量实现负增长;项目区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带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新增试点县每县项目资金1000万元,包括示范补贴资金950万元,试验监测资金50万元,要求在当地果树、蔬菜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建立不同技术模式示范区面积合计2万亩以上,其中核心示范区面积1万亩以上。巩固试点县每县项目资金500万元,包括示范补贴资金475万元,试验监测资金25万元,要求在当地建立核心示范区1万亩以上。其中洛川、白水、长武、眉县4个试点县,要在项目区内建设3000亩果菜茶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实行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
同时,全省择优选择长安区(小麦/玉米)、临潼区(小麦/玉米)、凤翔县(小麦/玉米)、武功县(小麦/玉米)、兴平市(小麦/玉米)、临渭区(小麦/玉米)、大荔县(小麦/玉米)、神木市(小杂粮)、靖边县(马铃薯)、南郑区(水稻/油菜)、勉县(水稻/油菜)、汉阴县(水稻/油菜)等12县(市、区),开展部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创建区作物产量较非创建区高5%以上,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创建实施主体,选择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从产品标准入手,大力推行“五统一”(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完善一批标准体系、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一批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每个项目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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