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条新政大力发展“三个经济”

华商报 2019-01-24 01:19 大字

为加快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的若干政策》,20条政策明确了资金标准、涉及部门、具体措施,大力促进物流、会展等行业的发展。

>>支持铁路物流发展

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成为海铁与公铁联运基地,对开通的中欧班列按财政部规定给予适当补助,由省、市财政按1∶2比例分担。

>>支持航空货运物流发展

支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航空货运发展,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吸引航空公司加大运力投入,吸引国内外货物集聚,按完成当年货邮吞吐量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逐年递减20%,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由省、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

>>加快公路物流发展

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市宝塔区、眉县、绥德县开展公路物流和省级无车承运人试点,择优选取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货源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按照“先互联、再许可”的原则,对接入部、省无车承运监测平台的企业办理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经营许可资质。

>>加快物流园区建设

对认定为省级示范园区以上的,根据示范效应和规模给予1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在口岸货物转运集中区建设货物堆场,在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以及一级节点城市宝鸡、榆林、安康建设1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物流仓储库,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建设施,按不高于建设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鼓励两家以上快递公司联合在政府机关、高校、住宅小区共建共用智能取货柜,对每个取货柜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加大物流企业引育力度

对年自营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在陕汇总缴纳所得税的物流总部企业,依据其促进产业发展和吸纳就业等情况,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培育一批物流骨干龙头企业,对新获得国家5A级资格评定,且在陕注册的物流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推动会展业发展

鼓励引进全国性品牌展会项目,对展览面积以1万平方米或500个标准展位为单位递增的,按每单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引进国际品牌展会项目,对展览面积以1万平方米或500个标准展位为单位递增的,按每单位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积极引进展览企业落户陕西省,对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快物流人才引进和培养

严格落实已出台的人才激励政策。对未达到引进条件的,但涉及智慧供应链、冷链、跨境电商、航空运输等具有高级经营管理经验或具有专业化较强技术的物流人才,且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8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有需求意愿的陕西省物流企业,申请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通过博士后平台引进急需的高层次青年人才。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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