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眉县公安局实施“ 四加”举措提高“三电”企业管控水平

阳光报 2018-05-28 03:14 大字

  余仲明 记者 赵小康

  为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公安局《2018年全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眉县公安局以“平安创建”工作为目标,积极采取“四加”举措,切实提升“三电”企业管控效能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眉县公安局根据“三电”《内保条例》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的“三电”企业进行了一次摸排和安全检查,将企业的数量和从业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企业的台账、治安防范措施、防卫器材、消防设施、通信设备、应急预案、物防电子围栏等做了详细的检查。督促“三电”单位在案件多发、易发地和重要设施周边安装安全防范电子设备,增加防范措施的科技含量。

  “警巡+企巡”确保各项设施运行零漏洞

  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三电”企业的治安巡防工作,以预防和减少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发生为目标,会同企业的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线路“巡逻小队”,加强巡逻次数,切实增强对“三电”线路设施的保护力度。

  “清查+整治”有效堵塞收销赃渠道

  眉县公安局对全县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清查整治,并登记造册,建立了物品登记、流向、查验等相关制度,切实完善市场监管。对存在问题的站点,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了对流动收购人员和重点人员活动动向的管控,切实堵塞收销赃渠道。

  “宣传+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为了提高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眉县公安局定期组织民警对“三电”企业的从业人员和收购站点从业人员开展集中的法律知识培训,分别对“三电”企业周边和输送线路周边的居民进行了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民保护“三电”设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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