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偷卖烟花爆竹眉县俩店主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近日,眉县公安局槐芽派出所联合工商、安监等部门查处两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 2人,收缴烟花爆竹 60余件。
1月 22日,槐芽派出所联合工商、安监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集中检查。在槐芽镇街道,民警发现商店经营户田某和刘某,在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各自在店里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且销售的烟花爆竹均为“三无”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当即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
据田某、刘某供述,他们分别从外地采购回共计 1000余元的烟花爆竹,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和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烟花爆竹随意存放在店中对外销售。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对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 5日的处罚。 本报记者胡馨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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