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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是咱老百姓的铁靠山”———市公安局张家洼分局“重拳打击创满意”活动纪实

鲁中晨刊 2017-11-28 17:24 大字

□特约记者 郝效德 通讯员 岳文波 康永华

“在寂静的山谷,人民警察的身影。陪着月落,陪着日出,神圣的国徽放射出正义的光芒。金色的盾牌……锻炼出坚强队伍。啊,我们维护着祖国的尊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首《人民警察之歌》的部分歌词。市公安局张家洼分局的刑警们就是这样一支队伍。

民警走访市民 特约记者郝效德供图?

抓好“主业”,利剑闪光驱邪恶“我们张家洼分局始终握紧‘严打\’这柄利剑,重剑挥舞,重拳出击,以打为重,以打为先,以打开路,以打振警威,以打促稳定,以打保平安,以打创满意,才能维护一方安宁,才能为百姓撑起一片蓝天!”市公安局张家洼分局局长王英杰如是说。“局领导对侦查破案的重视和支持成为我们工作的强大后盾和支撑,更成了我们工作的‘兴奋剂\’和‘加气泵\’。”具有多年侦查破案工作经验的刑警大队大队长郇正云深有感触地说。

于是,对张家洼分局来说,打击刑事犯罪已变成为一种常态化、高压式、持久化!今年“利剑·争锋”攻坚会战以来,市公安局将亓某某、王某某被抢劫案挂牌督办。为尽快侦破此案,王英杰局长要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我为十九大奉献一切”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尽快破获该案,消除社会影响。分局从刑侦大队、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分类固定专人成立专案组进行攻坚,分条线开展侦查工作。办案民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昂的斗志,全面开展调查访问、现场勘查、视频侦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很快将其抓获。随后通过大量工作,又锁定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使案件终于破获。李某交代了2017年9月8日凌晨,驾车窜至莱城电厂十字路口西侧将王某某、亓某某打伤,并抢走一部手机及一条金项链的犯罪事实。今年1至11月,全局共立案183起,同比上升42、71%;打掉恶势力团伙6个,打击处理23人,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瞄准重点,敢于攻坚破案件“我们张家洼分局刑警大队现仅有民警6名,整个大队人数还不如其它分局一个刑警中队的人数多。但我们团结一致,敢于拼搏,不怕困难,乐于奉献,攻克了一个个难题,解开了一个个谜团,破获了一起起疑难案件。”刑警大队教寻员李涛介绍。

在刑警大队的墙上,挂着一面面锦旗,那是刑警们汗水的结晶,那是队员们付出的见证,那是队员们无私奉献的风采。

2015年4月21日17时许,莱芜某公司位于张家洼街道东王善村沿街楼的铝合金窗被盗74个,在一楼存放的扳倒井酒被盗10箱,损失价值2万余元。案发后,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刑警大队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工作,并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的技术处理,全面展开侦查工作,但因案件线索条件差,案子迟迟没有破获。自开展“利剑·争锋”攻坚会战以来,分局刑侦大队积极梳理案件线索,采取网上作战、细致摸排等方法,串并研判出辖区盗窃案件多起,实行并案侦查。同时,积极寻求市局相关业务技术部门的支持,对案件痕迹进行技术比对鉴定,最后确定了作案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在获取充分证据后,民警经连续蹲点守候,终于将其抓获。经审查,魏某某供述了2015年以来盗窃沿街楼、工地电缆等物品作案多起的犯罪事实。

贴近百姓,民生案件大如天

“哪些案件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最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这些案件就是我们的打击目标。”分局局长王英杰表示。

张家洼分局一直对关系群众生活的民生案件保持了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多破案、除隐患、控发案”的斗争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努力为市民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2016年11月28日,一市民到梁坡派出所报案称:他及亲戚共10人被一名叫陈某的男子以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的名义骗取50余万元。

“从报案人反映的情况看,案情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必须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全力攻坚,尽快破获案件,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局长王英杰要求道。

分局组织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专案组民警利用多种手段研判分析,并在市局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终于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藏匿于陕西省宝鸡市眉县。今年7月11日,分局专案组赶赴陕西省宝鸡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经多方查控历时8天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于7月19日押回莱芜。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成功破获发生在莱城区、经济开发区、雪野旅游区等地的以办理养老保险、残疾人补助为由诈骗老年人、残疾人的系列案件,涉案价值100余万元。“有些案件虽然案值不大,但让老百姓深恶痛绝。因为侵财类案件连民心、关民意,这些‘小案\’破不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就会下降,而且如果小案不能及时侦破,就有可能演变成大案,潜在危害不可估量,这也是我们刑侦大队对任何一起侵财类案件都不放松的原因。”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韩晓磊深有体会地说

居民陈某某在柳家店农贸市场西门发现他雇用的司机张某某偷卖他的蔬菜,经核对被偷卖的蔬菜有土豆、姜、甘蓝、香菇、黄瓜、茄子等23种,总价值5000余元。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郇正云立即组织民警开展工作,并很快将其抓获。经工作查实,在2016年10月份至2016年12月份之间,张某某以工作之便,先后10余次盗窃陈某某300余筐各类蔬菜,给受害人陈某某造成较大损失。事后,陈某某逢人便说:“公安局打击坏人忙得不得了!没想到这些鸡毛蒜皮的案子也办得这么好,公安机关真是咱老百姓的铁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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