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发布4月全省空气质量 PM2.5平均浓度有所上升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本报讯(记者汪曼莉)5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4月全省空气质量:全省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1%;平均优良天数24.5天,同比增加1.8天。1月至4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9%;平均优良天数73天,同比减少2.5天。
1月至4月,延安、西安、咸阳、榆林、渭南、汉中6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安康、商洛、韩城、杨凌、宝鸡、西咸新区、铜川7个市(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1月至4月,关中地区PM2.5平均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0%;平均优良天数59.5天,同比减少0.5天。其中,西安市PM2.5平均浓度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优良天数62天,同比增加12天。关中地区69个县(区)中有30个县(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35个下降,其中改善的前10个县(区)依次为灞桥区、阎良区和阎良航空基地(并列)、陇县、凤翔县、鄠邑区、曲江新区、新城区、西安市经开区、西安市高新区,下降的前10个县(区)依次是民用航天基地、周至县、高陵区、印台区、华阴市、合阳县、蒲城县、耀州区、大荔县、兴平市。陕北地区26个县(区)中有4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1个下降,其中改善的4个县(区)依次为子长县、宝塔区、榆阳区、靖边县,下降的前5个县(区)依次是延长县、佳县、宜川县、清涧县、洛川县。陕南地区有9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1个下降,其中下降的前5个县(区)依次是柞水县、白河县、汉阴县、平利县、紫阳县。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专家分析,4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主要原因是全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总体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偏好,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与消减。1月至4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波动中略有下降,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指标主要是细颗粒物(PM2.5),原因是今年1月至3月全省总体冷空气活动偏弱,气温偏高,大气湿度较大,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吸湿膨胀和二次生成效应,使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在较高水平,影响了全省空气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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