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文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4月4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未央区教育局副局长梁来省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8月,梁来省安排司机驾驶单位公车分别送其到宝鸡市扶风县看望家人、到渭南市蒲城县看望战友,并在单位报销产生的过路费。梁来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梁来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李原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李原在任原市招标办招投标监督管理科科长期间,每年中秋、国庆、春节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某招标公司业务员赠送的面值500元超市购物卡10张,先后2次收受某建设监理咨询公司业务员赠送的面值500元超市购物卡2张,共计价值6000元;李原还多次收受其他招标代理公司价值6000元的财物。以上共计1.2万元财物李原均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月,李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灞桥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赵清风违规借培训之机绕道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赵清风根据工作安排参加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实验小学“课堂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成长第三届高级研修班”培训。在结束培训后,赵清风未及时返回,而是报团到张家界旅游三天,后从张家界乘车经吉首、安康返回西安,产生费用共计1547元在学校账务报销。2019年3月,赵清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雁塔区等驾坡街道田家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建利、原村委会主任贾建坤、村报账员贾福荣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5月,经刘建利、贾建坤签字,贾福荣审核,违规用村集体资金报销餐饮、洗浴等费用1.4118万元,向某茶苑送开业贺礼5000元。经贾建坤签字,贾福荣审核,先后三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品花费1.8687万元,报销村两委会成员洗车费用4.082万元,报销贾建坤个人消费支出1.5142万元。2019年3月,贾建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建利、贾福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临潼区行者街道下朱村村委会委员孟延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1月,在秦汉大道项目下朱村花刘组施工期间,孟延安收受施工方以协调费名义赠送的5000元现金,并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12月,孟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市纪委指出,以上案例再次警醒我们,纠正“四风”一刻也不能停,寸步也不能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强化责任担当,采取过硬措施,坚定不移纠“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市纪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持韧劲和恒心,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旅游、私车公养等问题,对不敬畏、不在乎、不收敛、顶风违纪的,绝不姑息,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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