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制报的那些事
杨舟平
我的工作简历可用一句话来说,“1988年7月被分配到凤翔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简单而单调。作为一名法院老兵,一个职业法律人,我还是个文学发烧友,读书看报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工作的第一个岗位是县法院陈村法庭,那时法庭有4名干警,庭长是审判员,还有两个助理审判员,我任书记员,同时还兼任法警和内勤。
法庭订有两份报纸,《宝鸡日报》和《法制周报》。《法制周报》就是后来的《西部法制报》。由于我是法庭内勤,邮递员就先将报纸送给我,让我先睹为快。
我喜欢当时的《法制周报》,因为上面登的全是和法律有关的内容,每月还有一期副刊版。那时人们文化生活单一,看电影电视、读书看报是主要消遣方式,我等庭长和两位同事看完报后,就找借口把报纸要回来,将一些文章剪下来,再用胶水分门别类粘贴到过期的杂志上,这个习惯延续至今,闲暇时随手翻翻,回味无穷。
我在陈村法庭工作两年半后就调回法院机关工作了,但我坚持读报、写稿、剪报的习惯不变。那时,我除了写与工作业务有关的调研文章和通讯外,还写诗歌和散文。按照法院宣传工作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写好人好事,定稿后再工工整整地誊写到方格稿纸上,通讯稿件写好后加盖单位公章。每当我盖完公章,就将稿子装进信封贴上邮票,骑上自行车到邮局,将信封投入邮筒中。之后,我便是焦急地等待,拿到报纸后,先浏览各个版面,看有没有刊登自己写的稿子。
我至今仍保存着当年发表在《法制周报》的文章,如《用好五个字,办好自诉案》《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的语言形象》《警惕诉讼掮客》等数十篇研讨文章,其中《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的语言形象》一文被评为全省法院论文征集二等奖,还有《法律与钓鱼》《伞》《我赞美流泪的法官》等文学类文章先后被刊发,这些作品大多收录到我的散文集《情关风月》中。
2000年,《法制周报》和《公安生活报》合并,成为《西部法制报》,工作交流互动、法在身边等类型的稿子刊发得更多了,更贴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读者群更广了,我给报社撰稿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
对于一个文学爱好者来说,特别令我期待的是每周六的“悦读”版,成为我精读的版面,我也时不时投稿。如今,互联网时代投稿更便捷了,编辑老师耐心、仔细地改稿,令我十分感动,我的散文、随笔也时常见诸报端。
去年秋季,我去外地一个基层法院出差,接待我的是一位喜欢文学的副院长,当看到我的工作证和介绍信后,竟大声叫出了:“你就是杨舟平,幸会啊!”并说出了一连串我发表在“悦读”版面的作品,我很动容,可见这位法院领导也是《西部法制报》的铁粉,这更加激发了我的创作热情。
现在虽然文学公众号平台很多,但对于一个爱好写作的人来说,稿子能在省级大报上发表,真是一件很庆幸也很荣耀的事。愿《西部法制报》仍能陪伴我的后半生,它若不弃,我自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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