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翔县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阳光报 2020-01-07 06:22 大字

阳光讯(记者 芮扬 文/图)近日,陕西省林业局下发决定,授予凤翔县等14个县(区)“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近三年来,凤翔县按照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以《凤翔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引领,重点实施森林进城围城、绿色廊道、森林乡村、景区绿化、湿地公园、苗木花卉、森林增量提质、森林生态文化等工程,率先在全市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城乡绿化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39.02%,城区绿地乔木栽植面积占绿地面积的65%,县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62.8%,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呈现县城森林化、镇街园林化、村庄林荫化、路渠林带化、农田林网化的绿色凤翔建设新格局,达到了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并于11月底通过省林业局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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