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受贿 贪内助给了“一臂之力”

华商报 2019-06-10 01:19 大字

宝鸡市2017年被国务院表彰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先进市,并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市,连续七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医改工作先进市。

然而,宝鸡卫计系统“一把手”宁建国,这个因工作表现突出被《中国卫生》杂志社评选为2017年度“十大新闻人物”的先进典型,昔日的“能人、老实人”,却难过“人情”关,经不起金钱诱惑,守不住党纪国法的底线。

陕西俗语比方居家过日子的夫妻时常说,“男人是个耙耙,女人是个匣匣。不怕耙耙没齿齿,只怕匣匣没底底。”而宁建国夫妇扮演了怎样的“齿齿和匣匣”,却值得人们深思。

宁建国是在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位置上落马的,2018年3月23日被留置,同年6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公诉前宁建国如实供认罪行,真诚悔罪,法院认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近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宁建国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宁建国受贿208.8971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宣判后,宁建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华商报记者从一审判决内容中发现,宁建国受贿中一半是他人通过其妻子之手的,集中在为他人职务提拔、调整及安置工作、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

提拔五名干部均受贿

一名科室副主任直升副院长

2012年至2018年,宁建国在先后担任宝鸡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及安置工作、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14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1万元。

1、2012年10月中旬一天,宁建国在家中,收受王某东为谋取职务提拔所送现金人民币1万元。

王某东,宝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他证实,2012年8月,组织部门在人民医院推荐几名副院级领导,他当时是医院普外胸外科副主任,也报了名。为了能获得更大晋升机会,他在国庆节后将事先准备好的1万元现金和一幅名人的字装进档案袋送到宁建国家中,向其说明了想提拔的事情。

2012年10月底,王某东被正式任命为副院长,当时还有30多个人也符合提拔条件,按照惯例,副院长大多数是从科室主任中产生,他当时由科室副主任直接提拔为副院长,这在他进入医院工作以来,还没有过这种情况。

宁建国证实,在人民医院班子成员调整时,是他提议将王某东作为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人选。他将所收的1万元交给了妻子刘某(宝鸡市干部保健处业务科)。

2、2012年12月一天晚上,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在家中,收受秦某为谋取职务提拔所送现金人民币5万元。

秦某,宝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她证实,2012年12月,她从人民医院提拔为副院长,当时宁建国是市卫生局局长,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在没提拔前她给宁建国表达过希望关照支持的话,之后提拔时推荐、考察、任命都很顺利,她就想感谢一下宁建国。她在担任副院长不久的一天晚上,和丈夫准备了5万元现金,装在一个手提袋到宁建国的家中,当时家里只有宁建国妻子一人在。她和丈夫给其妻子说了些感谢的话,把手提袋放在沙发上就离开了。

宁建国妻子刘某证实,当晚宁建国回家后,她给宁建国说了秦某送5万元的事情,他没吭声,这些钱用于日常开销了。

3、2013年春节后的一天下午,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在其办公室,收受赵某林为谋取职务提拔所送现金人民币3万元。

赵某林,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他证实,2012年下半年,宝鸡市妇幼保健院要从中层干部中提拔几个副院长,他当时是医教科科长,符合提拔条件。但时任市卫生局局长宁建国不认识他,担心会对提拔不利。

在提拔任用前,他到宁建国办公室进行了自我推荐,并表达了希望领导能关照支持的想法,后来组织考察、市卫生局任命都很顺利,2013年1月他被提拔为副院长。

宁建国妻子刘某证实,她之前和赵某林因为工作关系认识,赵某林提拔为副院长不久,提着一盒礼品茶到她办公室,她发现有3万元并带回了家。几天后,她才告诉了宁建国,并表示他知道了。

4、2013年10月10日,宁建国在其办公室,收受姚某毅为谋取职务提拔所送现金人民币2万元。

姚某毅,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他证实,2013年4月一天,宁建国因为工作到他办公室来,之后他主动和其沟通疾控中心班子配备情况,如果从内部产生,希望能考虑他(姚某毅时任副书记)。宁建国表示,市委组织部想外派,但是局党组可以做工作。2013年9月,他被市委组织部任命为党委书记。一个多月后,他拿了2万元现金装在信封里,到办公室送给了宁建国。

宁建国证实,他和姚某毅认识30多年了,私人关系很好,2013年初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的位置空缺出来,姚某毅给他说能否考虑自己。之后他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了疾控中心班子配备希望从内部产生的想法,市委组织部也同意了。然后,市卫生局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了姚某毅,2013年9月,姚某毅被正式任命为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

5、2013年12月一天下午,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在其办公室,收受朱某伟为谋取职务提拔所送现金人民币2万元。

朱某伟,宝鸡市人民医院工会主席,他证实,2012年1月医院要从中层提拔3名副院级领导,宁建国之前是他的老领导,他去其办公室说了此事。12月他被提拔为医院工会主席。他想感谢宁建国,但害怕被拒绝而尴尬,在12月一天下午去宁建国妻子刘某的办公室送了一盒茶,里面有2万元现金,通过刘某向宁建国表达他的心意。

宁建国妻子刘某证言,2012年12月,朱某伟被提拔为工会主席不久后一天下午,到她办公室送来一盒茶叶和2万元,当天晚上她告诉了送钱的事,宁建国没有说什么。

6、2014年春节期间,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在其家中,收受王某为谋取岗位调整所送现金人民币2万元。

王某,宝鸡市中心医院核算科工作人员,他证实,他以前就给宁建国表达过对在中心医院门诊收费处工作不太满意,想调整岗位的想法。2014年春节期间,他将2万元装在信封里,放在一个礼品盒里到宁建国家中给了当时一个人在家的刘某。

2014年8月,宁建国妻子刘某打电话问他愿不愿意去医院核算科工作,他同意了。10月,他就从门诊收费处调整到了核算科工作。

宝鸡市中心医院院长证实,宁建国给他说过几次给王某调整岗位的事情,他就给医院人力资源科科长打电话,将王某调整到医院核算科工作了。

为取得局长支持

市第三医院董事长送10万元

7、2012年夏季一个晚上,宁建国在家门口,收受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董事长陈某伟现金人民币10万元。

陈某伟,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董事长、西安伟华医疗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他证言证实,2010年9月,西安伟华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与宝鸡市卫生局按照医改政策,签订合作办医协议,成立了公私合营形式的股份制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他出任董事长至今。市卫生局是第三人民医院的股东,也是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对医院负责管理和监督。

2012年,宁建国从宝鸡市计生局调任宝鸡市卫生局局长,为了争取宁建国对医院的支持,2012年夏季的一天,他请宁建国吃完饭后送其到家门口,将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手提袋递给了宁建国。

8、2013年上半年一天,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在其家中,收受李某中因为其子安置工作而委托陈某送给宁建国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

宁建国妻子刘某证言证实,2012年下半年一天,陈某(宝鸡市天健医药有限公司欣康分公司职工)打电话说一个朋友的孩子退伍了,已经分到了宝鸡市卫生系统,想让宁建国帮忙具体安排一下。之后刘某给丈夫说了此事,宁建国说可以的。后来,李某中儿子被安排到一家医院保卫科上班。

过了段时间,陈某到家里来送给刘某5万元现金。事后,送钱的事宁建国知道了也没说什么。

9、2013年大约5、6月份和中秋节前,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先后两次收受王某峰因为其外甥安置工作而送给宁建国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万元。

王某峰,宝鸡市康复医院院长,他证言证实,2012年年底他在人民医院当副院长时,听说系统内部有安置子弟计划,就找宁建国想把外甥安排到人民医院,宁建国当时拒绝了。为这事,他多次找宁建国夫妇,希望能提供帮助。

在这期间,宁建国动员他去康复医院当院长,并答应解决外甥的工作。2013年外甥被安排到市人民医院工作。大概在2013年5、6月和中秋节前,他分两次给宁建国妻子送了2万元现金,对宁建国表示感谢。

宁建国供述承认此事。

给企业帮忙

向医院卖2台彩超设备

一把挣得48万感谢费

10、2013年6月一天,宁建国在其办公室,收受宝鸡市光明眼镜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彭某国一张存有人民币5万元的银行卡。

宁建国供述证实,1998年他担任宝鸡市人民医院院长时认识了承包医院配镜部的彭某国。2012年初,医院配镜部要进行招投标承包,彭某国希望给医院领导打个招呼想继续承包。他说,同等条件下可以有限考虑,之后光明眼镜行顺利中标。2013年5、6月份,彭某国到他办公室说配镜部现在主要是他儿子管理,希望今后能多支持照顾,然后给了他一个信封就走了。他打开发现是一张银行卡,还有张纸条,上面写着密码。他把卡一直放在办公室,想找机会退回去,但一直耽搁了,直到2015年他把这张卡给妻子,让她把里面钱取了。妻子取钱后告诉他说有5万元。

11、2013年年底,宁建国在其办公室,收受宝鸡富士特钛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录为雷某安置工作所送现金人民币3万元。

宁建国供述证实,2013年底,王某录说雷某部队转业需要安置,最好是能分配到医院。他给王某录说,只要在市民政局安置过程中能分配到卫生系统就行。

过了段时间,他们收到市民政局转业安置指标,市卫生局人教科将人员资料收集后,拿着名单让他看一下,他在名单上看到雷某的名字,就把雷某分配到医院了。

期间,王某录多次找他说过这事,有一天在他办公室给了他3万元现金,这钱他当晚拿回家给了妻子。

12、2014年1月8日,宁建国通过妻子刘某,收受陕西立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因在宝鸡市中心医院设备采购中成功中标所送感谢费人民币48万元。

宁建国供述证实,2012年下半年,省上下发了一个关于中央补助西部地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文件,给宝鸡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补助1400万。因为宝鸡的区域医疗中心是宝鸡市中心医院,所以他和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员商量,最终确定用这1400万元给医院购买4台高端彩超设备。

就在确定购买彩超这件事后不久,有一次他和任某在吃饭,任某想给市中心医院卖两台彩超。他就给任某说去找市中心医院B超室主任顿某亮具体商量。

在2012年的一天,任某夫妇约他们夫妇和顿某亮一起吃饭,他叮嘱顿某亮把任某帮一下,顿某亮当场答应帮忙。但是顿某亮希望他再给中心医院领导打个招呼。2013年2月,他让中心医院领导关照一下任某。

顿某亮证实,那场饭局后,他把最符合他们医院要求的品牌,以及具体参数等关键信息告诉了任某。同时,他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在打分时也适当给任某做的两台设备加了分,后来任某顺利中标。

设备在中心医院安装使用后一段时间,有一天妻子刘某告诉宁建国,卖给市中心医院的两台彩超设备给他们还有48万元的让利,也就是感谢费。

13、2015年12月一天,宁建国在其办公室,收受黄某英因丈夫陈某明评副高职称所送现金人民币2万元。

宁建国供述证实,2015年12月,黄某英为了爱人陈某明评副高职称的事情找过他几次,有一次在他办公室送了他一个茶叶袋子,后来他发现里面装有2万元现金。

陈某明职称评审时,各专业组评审完后,要市人社局、卫计局联合会审,他是会审主持人,他发现陈某明已经通过评审,就没再向谁打招呼。

14、2018年春节前一天,宁建国在其家中,收受赵某全为其女安置工作所送现金人民币1万元。

赵某全,宝鸡市卫计局副调研员。宁建国供述证实,赵某全曾给他说过,想把女儿工作给安排一下。2017年11月左右,市卫计局党组会研究启动卫生系统子弟内聘工作,在这次内聘中赵某全女儿也在,已经报到人社局了,就在等市人社局批复。

2018年春节前周末一天,妻子说赵某全来了拿了1万元。这1万元他让妻子先放着,准备等春节后退给赵某全,但一直没有顾上。

斡旋受贿

收受发小价值90多万元的房子及现金29万元

经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宁建国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使得请托人王某录在高新区建厂划批土地一事中取得了好的地理位置和以较低的地价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也即在经济活动中取得了竞争优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中关于不正当利益的认定规范,此情节确属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构成幹旋受贿。

具体事实是,2006年上半年,宁建国在担任宝鸡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王某录在宝鸡市高新区建厂划批土地一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于2007年5、6月份,在家中收受王某录所送现金10万元;于2013年秋季一天,收受王某录所送现金10万元;于2014年5月22日,收受王某录出资购买的房产1套及地下车库1个,价值人民币908971元;于2016年春节前一天,收受王某录以拜年为由所送现金2万元;于2016年4月份一天,在家中收受王某录以宁建国女儿结婚为由所送现金5万元;于2018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家中收受王某录以拜年为由所送现金2万元。

被告人宁建国供述证实,王某录和他是一个村的人,从小认识,上一辈也带点亲戚关系,企业经营有些问题也会给他说,他也多次给出谋划策,在具体问题上出面协调解决。1992年左右,他在市政府办秘书科任科长,王某录找到他,他帮忙引荐了相关领导,后来王某录在凤翔县办了厂,经营状况一直不错。

因为他经常给王某录帮忙,为了感谢他,王某录先后多次给他送了现金并支付了购房款。

“他工作能力强,教训惨痛呀!”

宁建国案发前任宝鸡市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他带领的宝鸡卫生计生系统,在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6项试点任务和陕西8项医改试点任务中,都收到了良好效果,为陕西乃至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何推进医改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鸡模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这样评价:“我们也感到非常遗憾,很可惜的。他工作能力强,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有时候人情也会害死人,管好身边的亲属也很重要,人情面子掌握要有个度,党纪国法底线没守住。总之,可惜了,教训惨痛呀!”华商报记者 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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