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无偿献血用血费 3年多直接报销两百多万元

华商报 2019-04-19 01:38 大字

4月12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从宝鸡市献血办了解到,从2015年8月1日至今,《宝鸡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实施方案》实施3年多,宝鸡市医院用血直报2826人次,报销2332838.5元。

献血者用血可在22家医院报销

近年来,宝鸡市无偿献血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医院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可是,献血者一旦遇到用血报销时,必须要前往市献血办公室,来回要花费不少时间。2015年宝鸡市出台了《宝鸡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实施方案》,本着方便就近的原则,规定从8月1日起,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报销时,可在用血医院直接报销,也可就近选择在21家联网医院报销。

据市献血办工作人员介绍,21家联网医院现在又新增了宝鸡市第二中医医院,目前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报销时,可就近选择在宝鸡的22家联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高新人民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金台医院、陈仓医院、岐山县医院、凤翔县医院、扶风县医院、眉县医院、千阳县人民医院、陇县人民医院、麟游县医院、太白县医院、凤县医院、扶风县中医医院,凤翔县中医医院、市第二中医医院)报销。

《方案》实施后,让献血者及其亲属实实在在感受到用血报销的方便与快捷。

用血报销对象除了无偿献血者本人,还可以是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已婚独生子女双方父母。献血者本人3个月后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献血者本人三个月内和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已婚独生子女无偿献血者,其双方父母均可享受减免用血费用的待遇。

用血报销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据介绍,用血报销时需要提交用血证明资料和个人身份资料。用血证明资料包括,出院前报销时,医院输血科提交审核“临床用血出库单”;出院后报销时,用血者提交出院结算发票、献血证用血记录。

个人身份资料包括:献血者本人用血需提供献血证、身份证;献血者配偶用血需提供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献血者父母、子女用血需提供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已婚独生子女双方父母用血需提供:献血者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用血者身份证、与献血者配偶的关系证明(村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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