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职业教育 成就精彩人生 全市共有18所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具有招生资格

华商报 2018-07-03 03:08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6月27日,宝鸡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宝鸡市具有招生资格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名单,共有18所学校具有招生资格。

据了解,这18所学校中,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有5所,分别是:陈仓区职业教育中心、凤翔县职业教育中心、岐山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眉县职业教育中心、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其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有7所,分别是:渭滨区职业教育中心、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扶风县职业教育中心、陇县职业教育中心、麟游县职业教育中心、凤县职业教育中心、太白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有6所,分别是:陕西中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陕西振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陕西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陕西亚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陕西三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宝鸡商贸交通职业学校。

宝鸡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体(文教)局严格按照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职普比例较低的县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要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8年11月10日。

同时,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已经分别对具有招生资格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名单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了公布,各县区也要将辖区内具有招生资格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名单在教体(文教)局网站公布。对招生简章要备案,对不具备联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切实加强招生管理,不准超出所公布的专业设置。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各学校加大综合宣传力度,结合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助学和就业政策。此外,还要求各校深入农村贫困地区,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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