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检察院提高阳光检察“知名度”
本报讯(史红海通讯员赵雅维)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提高“阳光检察”知名度,近日,宝鸡市凤县检察院走进河口镇石鸭子村,对陈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同时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当地村民等参加此次公开宣告会。
此次公开宣告的陈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被不起诉人陈某某非法持有2支土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某某能积极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教育、感化、挽救的条件。考虑被不起诉人虽持有枪支,但未造成其他后果,且年迈多病,生活不能自理,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角度出发,凤县检察院对此案专门召开了检委会会议,经讨论决定,对陈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公开宣告中,承办检察官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被不起诉人具结悔过,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性。承办检察官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和侦查机关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向参与本次宣告会的群众释法说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
凤县检察院此次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了解与支持,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达到了教育、惩治和预防犯罪的目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闻推荐
十一黄金周期间 陕西省旅游收入397.22亿元 西安旅游收入151.87亿元
商务部7日发布数据显示,10月1日至7日,全国零售和餐饮企业实现销售额1.5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凤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