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警方破获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

阳光报 2019-02-01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储建辉 刘智全)春节将近,为确保凤县人民食品安全,凤县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凤县各处农贸市场进行集中专项检查。

1月11日,凤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刘智全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凤州镇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李某经营的猪肉销售摊位的猪肉色泽异常鲜亮。“这肉有问题,咱们仔细查一下”。刘智全摸了摸猪肉对其他执法人员说道。执法人员在猪肉加工点及李某摊位现场查获荧光增白剂(高致癌物质)30余袋,使用过的荧光剂空袋3个。在证据面前,40岁的李某交代了其为了使猪肉色泽鲜亮,便于出售,便对待售猪肉喷洒了荧光增白剂。

经司法鉴定李某所售猪肉表面荧光剂呈阳性。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凤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宝鸡市第二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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