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网贷诈骗9000多万元!詹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审

白银晚报 2020-09-18 08:46 大字

本报讯 (记者乔斌)9月16日,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詹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年初,被告人詹某与彭某预谋后各自出资150万元成立非法网贷公司,先后从浙江、江苏等地购买多款APP放贷软件,并纠集郑某某等多人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固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福建省宁德市租赁场地从事“套路贷”非法放贷。该犯罪集团通过APP软件搭载的网络宣传在“贷超”平台或以捆绑其他软件的方式进行非法网贷推广,以虚假的“小额度、低息、免审核、到账快”等宣传内容诱骗受害人下载APP软件,填写个人信息、签订2500至4000元不等的短期虚假借款协议,并通过挂接的“有盾”“摩羯”大数据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并暗中抽取被害人手机中的通讯录、通话记录等内容,放款时自动扣除35%至40%的手续费,被害人的借款到期后,第三方平台自动从APP绑定的被害人银行卡中划转全额本息。受害人卡内余额不足的,APP自动生成催收信息,业务员冯某等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向被害人及其特殊联系人进行催讨,对无法偿还的要求被害人缴纳延期手续费办理延期或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进行滋扰,胁迫被害人还款;对催收不成功的,将被害人的催收信息汇总后,由郑某某等人每天发给被告人赵某某成立的“服务公司”进行催收。

赵某某于2019年5月至8月期间,纠集苏某等多人形成固定的恶势力“套路贷”催收集团,采取辱骂、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讨。詹某等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对全国各地70000余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既遂金额9000余万元;经赵某等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一步“软暴力”催收后,进一步实现诈骗金额14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詹某等2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的方式,采用电话辱骂、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实施电信诈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詹某等22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审判长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并围绕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及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层次分明、庄重有序。由于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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