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开审两起非法网络放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兰州晚报 2020-09-17 08:29 大字

庭审现场

从事非法网络高利借贷活动,并虚增债务对受害人通过发短信、打电话、滋扰、纠缠等“软暴力”进行催收。9月14日和16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以蔡某为首的14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以詹某、彭某为首的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庭审中,两案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并围绕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及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由于两案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延伸阅读

1蔡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年4月,蔡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购买“容E贷”APP网络借款软件,雇佣被告人王某某、叶某某担任业务主管,被告人廖某某等11人担任业务员,购买手机、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等工具,在浙江瑞安、江西宜春、上饶市余干县等地租赁场地,从事非法网络高利借贷活动,并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9年5月至9月,该团伙利用“容E贷”借款平台先后向全国各地被害人实施诈骗犯罪行为,向被害人及其亲友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以“软暴力”方式索要虚增债务,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经鉴定,该平台共计放款3万余人次,合同金额高达7416万余元,全部收回放款部分已获利润200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蔡某等14人的刑事责任。1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詹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年初,被告人詹某与彭某预谋后各自出资150万元成立非法网贷公司,先后从浙江、江苏等地购买多款APP放贷软件,并纠集郑某某等多人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固定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福建省宁德市租赁场地从事“套路贷”非法放贷活动。

该犯罪集团通过APP软件诱骗受害人签订25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短期虚假借款协议,并通过挂接的大数据系统在放款时自动扣除被害人35%至40%的手续费。借款到期后被害人银行卡中余额划转不足时,由其业务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向被害人及其特殊联系人进行催讨。对无法偿还和催收不成功的被害人,则要求对方缴纳延期手续费办理延期或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进行滋扰催收,或者通过赵某等人成立的“服务公司”胁迫被害人还款。

2019年5月至8月,该“套路贷”犯罪集团对全国各地7万余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既遂金额达9000余万元。经赵某等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一步“软暴力”催收后,诈骗金额达14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詹某等2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詹某等22人的刑事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万盈通讯员狄生禄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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