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居民有了自然灾害险
本报白银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琴琴通讯员施耀花)暴雨、洪涝、雷击等自然灾害,时常给百姓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今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不用再由群众独自承受了。近日,记者从白银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白银市在全市实施自然灾害险,保费全额财政负担。这项保险制度使政府在传统政府救济和社会救助基础上,又开通了一条自然灾害救助渠道,让群众面对灾难多了一条保障线。
据悉,自然灾害救助保险项目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运作方式运行,构建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全新救灾救助机制,确保发生自然灾害后,能够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白银市各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和灾害发生时在的外来人口;参与救援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和政府允许的志愿者及其他人员均为保障对象。自然灾害救助保险保费由市、县区财政共同分担,由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作为投保人,保障内容为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抚恤和医疗费用,受灾居民家庭住房损毁补偿费用,抢险救灾人员伤亡抚恤、医疗费用、政府救助费用。
自然灾害救助保险涵盖风险和保险标的为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氯气中毒、触电等事故;溺水;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特定意外事故。保险标的为人身和居民住房等。自然灾害救助保险保障额度为:居民人身伤残、死亡救助限额13万元;住院医疗救助费用限额4.8万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伤残、死亡救助限额40万元;住院医疗救助费用限额10万元。居民住房毁损救助限额3万元;农房瓦片损失赔付限度1000元/间或5000元/户;因灾害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30元/人·月;灾害施救费用按实际费用支出赔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20%;政府无责救助限额22元/人·天,最高不超过90天;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失独父母、贫困人口等按约定责任限额上浮30%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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