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被拒部门:待相关意见出台后将认真执行
本报讯 (记者乔斌)近日,残疾人周先生表示,他在市区乘坐13路公交车,出示残疾人证要求免费乘车时,多次遭到司机的拒绝。
反映:
残疾人免费乘车遭拒
周先生是市区一家残疾人按摩中心的技师,由于工作的原因,经常乘坐13路公交车。
据他介绍,他乘坐公交车时会向司机出示残疾人证请求免费乘车,但总是遭到司机的拒绝。
每当遇到上述情况,周先生还会告诉司机,国家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乘车是可以免费的。但对方却称,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法律,而且公交公司也没有这么规定,只按照公司的要求办事。
起初,周先生以为遇到的是“不讲理的司机”,可是后来几次,他依旧遭遇其他司机的拒绝和恶语相加,而和他一样有此遭遇的还有他们按摩中心的其他同事。
市残联:
免费乘车,有法可依
“残疾人免费乘车,有法可依。这是法律赋予残疾人的权利。”白银市残疾人联合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早在1991年12月,我国出台的第一部《残疾人保障法》中就明确规定:“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残疾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2008年4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再次明确指出,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此外,2010年,甘肃省政府出台的59号政府令第三十四条也规定,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在本省范围内乘坐公共客运车辆或船舶享受半票优惠,并免费携带随身的辅助器具;盲人和一二级残疾人可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该工作人员说,政策首先考虑了残疾人出行的实际困难,其次强调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还参照国际社会的惯例和做法。每个社会成员都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关心、爱护和扶助残疾人的责任与义务,所以他认为,城市公交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履行残疾人免费乘车的责任与义务。
市交通局:
正在向市政府汇报
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
的相关实施意见
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3月1日,白银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及重度残疾人实行公交车票价5折优惠。市公共交通公司按照会议要求,已进行了相关优惠。“目前,市残联正在向市政府汇报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的相关实施意见。待相关实施意见出台以后,公交公司将按照新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残疾人乘车的优惠政策。’这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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