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出台新政破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有土地证无房产证等问题均有涉及

白银晚报 2019-01-04 09: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乔斌)“我的房子已经取得房产证,但没有国土证,请问我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吗?”“我所在小区是国有划拨用地上建的经济适用房,请问我要怎样办理不动产登记?”自白银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不少市民心中一直心存疑虑,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能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切实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白银市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予以明确。

房屋已登记

但土地未登记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已登记而开发建设单位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个人住宅,购房人凭原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来源合法,无权属纠纷,因原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不再为原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直接为不动产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此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来源不明,且宗地四至无法确定的,可根据“二次调查”成果,确定宗地四至等相关信息,为已登记的房屋落宗提供宗地基础信息,若“二次调查”信息有误的,应以现状调查测量为准。

划拨土地上房改房、经适房、集资房在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后按出让土地性质办理,由于历史原因,白银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建起了多种产权性质房屋,如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并进入二手房市场流通起来。这类房屋究竟能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意见》规定,对于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的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等不动产,可以在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后,按出让土地性质办理不动产登记。这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标准,由当地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具体规定。

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与其他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共有宗地,需办理宗地分宗和土地分户登记的,宗地权利人或宗地使用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宗地分割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工作。

《意见》明确,划拨土地上的不动产可以依照《物权法》等规定直接办理抵押登记,但抵押权实现时,须按照《担保法》相关规定执行。

原售房单位注销、吊销

或破产等原因终止经营,

购房人如何登记?

《意见》明确,原售房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由购房人单方申请,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刊发征询异议公告,公告1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若原售房单位没有上级主管单位且无承继人的,由购房人单方申请,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刊发征询异议公告,公告十五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此外,原售房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由购房人单方申请,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刊发征询异议公告,公告1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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