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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收养弃婴7年难入户

白银晚报 2018-02-07 09: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乔斌)近日,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10年前收养了一名弃婴,由于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导致孩子在落户、入学等方面受到影响。对此,白银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为养子奔波七年上户无果

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他在白银气象局附近捡拾了一名弃婴,自己十分喜欢,就一直把孩子留在家里抚养,现在孩子即将上小学,却因没有户籍无法报名,而户籍申报必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陈先生赶紧到白银区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证,得到答复是他没有孩子的弃婴证明,孩子来源不明,属“非法收养,无法处理”。陈先生又找到派出所,但派出所称,因为没有孩子来源的记录,一时也无法给他开具弃婴证明。

陈先生说,出生证明和弃婴证明,只要两证有其一,就能为孩子上户,但因为孩子生母已无法找到,孩子的来源无法证明,因此,相关部门也不敢贸然给他上户。就这样,7年来,陈先生想为养子上户,但一直无果,孩子至今仍是“黑户”。

收养的弃婴登记户口需按照规定执行

为此,记者联系到白银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白银市在2016年10月10日制定出台了《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范围、登记程序。

“按照办法规定,陈先生收养的孩子为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陈先生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张先生办理户口登记时,必须提供监护人或本人的书面申请;《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材料,才能给孩子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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