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疫情防控 两名被告人获刑
4月8日,白银市靖远县法院通过“云庭审”网络平台,公开审理了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危险驾驶,刘某某涉嫌诈骗两起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法庭当庭宣判,两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月21日,被告人张某某醉酒后驾驶长安牌轻型货车,恶意冲撞疫情监测点,挑衅、辱骂监测点工作人员,阻碍交通,并无故驾车冲撞过路车辆,不听民警制止,殴打民警,致使民警受伤住院,犯罪情节严重;2月13日至2月16日,被告人刘某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虚假广告,骗取天津籍被害人郭某某18.3万元、张某某2.9万元,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程度较大。
靖远县法院通过“云庭审”网络平台,和各被告人以视频连线的方式,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万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万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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