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方通报10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本报兰州2月18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但仍有个别人不顾他人安危,拒不执行有关防疫防控措施,甚至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对此,甘肃警方予以严厉打击。
在今天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通报了10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4起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诈骗、虚构事实传播虚假信息等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551件,依法打击处理880人。
在通报的典型案件中,52岁的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先后多次故意到靖远县三滩镇朝阳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检测点耍赖并挑衅辱骂执勤民警,到村防疫检测点将防疫宣传标识、水壶等物品扔到地上,辱骂现场工作人员,强行拿走工作人员备用的方便面、矿泉水等,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30岁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与鲁某某等三人行至天祝县华藏寺镇周家窑村马家庄路口疫情防控点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登记,对工作人员无故进行殴打、辱骂,并威胁出警民警,罗某某还用嘴撕咬辅警左耳,导致辅警左耳耳垂撕下脱落,经检验,罗某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案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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