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华书店靖远县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出租招标公告

白银日报 2019-11-04 09:39 大字

一、招标邀请函

甘肃省新华书店靖远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远县新华书店)将对低于内部指导价的物业资产进行出租招标,在此诚挚的邀请具备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投标的公司或个人参加。本次招标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请参加的公司、个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标的综述

1、此次项目标的为靖远县新华书店自有房产物业,分别位于靖远县风雷街-新华宾馆客房部、新华大酒店;靖远县南大街1号三楼卖场大厅;师范巷两教库房临街铺面,详见下表。

2、禁止经营KTV、电游、网吧、按摩、棋牌,含有噪音及环境污染的项目等。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以上项目标的均为商业用房,承租人一旦投标租赁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及甘肃省、市、县的相关规定,符合出租方租赁要求;项目标的承租人中标后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分租。

2、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承租人信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能按合同履行义务。

四、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比例及时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9年11月4日8:00时起至2019年11月10日18:00时止。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高分高价原则:按评标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标者。

3、中标价即租赁价的原则。

4、保密原则:招租小组成员、投标人不得将招租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以任何形式传递给其他人员,严禁出现有违公正的现象及情况发生。

5、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人由招租小组集体决定,由招租方代表向拟中标人宣布中标结果。所形成的招租结果,均须招租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二)开标程序

1、公告截止后,各标的意向承租人全部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前携带《投标文件》自行前往“靖远县新华书店四楼会议室”召开招投标会议,会议结束后分项实施招标议程,竞租人签到,提交投标文件,未按时签到者取消资格;

2、评标主持人宣布有关事宜;

3、启封合格的投标文件;

4、按投标文件提交先后顺序进行唱标;

5、竞租人退场,评标小组对投标情况综合评估、议标,最后确定中标人;

6、公布中标人后,由公司综合部通知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三)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适用于竟租人2家以上(含2家)招租。评定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资信10分、报价90分)。

(1)资信分评定内容:竟租人提供身份资质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从业经历(提供合同件)、近两月的社会保险交纳凭证、经营思路及经营承诺,每项2分。

(2)报价分计算办法:报价除以有效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乘以90分,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2、单一来源:适用于竟租人为1家的招租情况。

招标小组根据招租文件有关规定,与竟租人进行谈价议价,确定合理价格及经营范围。

3、竞价环节: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

4、原承租户优先原则:最高承租价格确定后,原承租户可使用 “优先承租权”1次,在同等价格基础上原承租户中标,否则,原承租户与拟定承租户继续竞价,最高报价者中标。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价低于原租赁价格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招标文件出现偏差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资格(身份)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又无法提供法人单位或律师事务所监审有效的委托代理信函,或假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失信人员否决其投标。

七、评标小组人员组成:

评标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在公司法律顾问监评下、在公司招投标成员及各意向承租人的共同参与下公开进行。评标人员组成:上级主管部门2名、公司法律顾问1名、公司班子成员抽签确定1名、公司职工代表1名。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该公告的各项要求进行投标,对该公告中的各项条款均严格对照执行。

2、投标人应自行到各招租项目标的现场勘验。凡参加本次公开出租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认可该房产的所有现状。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所涉及的情况已自行掌握,招标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就房产基本情况可通过电话进行答疑,咨询联系电话18393090366。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4、本次出租招标,按房屋每平方米面积报价(元/M2·月)

5、年度招租总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按投标价签订一年期合同,合同到期后如无影响租赁问题则重新签订合同。

年度招租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按最终竞标价签订三年期合同,如承租方在标书中承诺进行总建设面积80%以上装修装饰、改善经营环境的,可签订五年期租赁合同,但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交纳“年招租总金额×5%×2年”的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招租合同签订三年内按承诺确保完工的退还装修保证金;未按承诺兑现装修的,则将保证金转为后两年递增5%的房屋租金。

6、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中标后价格一律不予调整。中标人须按通知及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15日内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否则招租人可以重新确定承租人,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营,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原承租人须在公告期间结清前期全部欠款或出具由双方认可、出租方法律顾问监审有效,并承诺在2019年11月15日内结清全部欠款的“欠款函证”后方有资格参与招投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本次公告及开标、确认招租人期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5日),标的所涉及的房产无论是否与承租方签订过《房屋租赁补充协议》、是否形成事实租赁关系、是否继续运营,全部视为“合同到期,闲置待租”,此期限后按实际状况办理。如该处房产仍由原承租户中标且一直处于运营状态时,按连续使用处理,则11月15日前执行原出租价格,11月16日起按竞标价重新签订合同;通过竞标新确定的承租户,按实际签订合同时间起执行。

9、房屋租赁其他事项,通过《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约定。

10、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附竞租函、竞租报价表、身份证复印件(投递标书时需出示竞租人身份证原件)、从业经历及商业信誉的相关证明、经营思路及经营承诺、委托投标的必须具有法人的委托书和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为自然人的出具律师事务所监审有效的委托代理信函),投标书应装入文件袋并密封,包装外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封口处有“请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前勿拆封”字样,应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投标书必须写明竞租房产项目及经营范围,投标书内容应字迹工整、表述清楚,无涂改。

甘肃省新华书店靖远县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4日

新闻推荐

拥抱新时代 争做好少年 记全省“新时代好少年”苏春博本报记者 周瑞宁

乐观向上,勤奋好学、爱好广泛、乖巧懂事,这是白银市靖远县西关小学五年级(5)班学生苏春博在师生眼中的印象。在学习上,苏春博...

靖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靖远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