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本报讯(记者乔斌)8月13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6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为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市检察院指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6名被告人均为靖远县户籍,案发地均在靖远。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王某等6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经营罪等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某长期在靖远县北滩乡及周边地区发放高利贷,为催债讨债,纠集被告人吴某某、王某某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滋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强迫借款人连本带息更换借条,通过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用于抵债,或随意殴打他人,或在诉讼过程中虚构、隐瞒借款数额,利用法院判决催收债务,在该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团伙。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等6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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