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甘肃:深挖保护伞 破除关系网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百八十七件处理四百五十五人
一名小商贩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为“砂霸”黑老大,10年间非法收取“管理费”2700多万元?一名劣迹斑斑的黑老大,缘何堂而皇之担任村支书,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在这一涉黑、染红、漂白的过程中,谁为他们充当“保护伞”,任其坐大成势,危害一方?
这就是甘肃敦煌黑社会组织头目胡鑫,外号“胡镇长”。2000年以来,胡鑫伙同其弟胡刚等人,在敦煌市七里镇先后非法控制当地砂石料经营,强行设卡收费,大肆非法敛财。结伙开设房地产、小额贷款、投资担保等多个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放高利贷,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实施强迫交易、高利转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行采取断路、断水、断电、殴打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强迫拆迁,疯狂攫取非法利益,把持基层政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站台者必先“倒台”,撑腰者注定“折腰”。在胡鑫黑社会组织落网的同时,它背后的“保护伞”也被一一拔除。经查,苟某某、王某某、马某某、姚某等4人作为七里镇前后几届党政主要领导,一边滥用职权、主动扶持、长期充当“保护伞”,一边大肆受贿,把黑社会组织当成自己的“提款机”和“钱袋子”。苟某某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王某某、马某某、姚某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5名涉案干部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马某某在忏悔书中写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由于自身的原因,才使得像胡鑫这样的人有了可乘之机和可钻之空,也使自己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这是甘肃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一起典型案件。记者了解到,省纪委监委对胡鑫案深入挖掘剖析的“挖伞破网”警示教育片也正在加紧拍摄制作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作为专项斗争主攻方向,作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重点,“挖伞破网”取得阶段性进展。据统计,截至5月20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87件,处理455人,其中处理县处级干部48人。
强化压力传导 防止“上热下冷”
“临夏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白彦福、冯秉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王建华等人为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为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提供保护,造成恶劣影响,3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白银市靖远县高湾镇原党委书记何伟、原镇长张青霞、原镇人大主席万全新等7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坐大成势充当‘保护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至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不等的处理。”
这是3月7日和4月8日临夏州纪委和白银市纪委通报的两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也是两市州扎实推进“挖伞破网”工作的缩影。
针对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以及“上热下冷”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今年1月中旬,省纪委监委对14个市州纪委书记集中约谈,要求主动对标对表,认真研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抓出成效,迎头把扫黑除恶“挖伞破网”工作赶上去。
2月中旬,省纪委监委对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工作约谈,要求派驻机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和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推动重点领域和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在被约谈后,各地各派驻机构因地制宜,改进方式,提升质效,着力推进扫黑除恶“挖伞破网”工作。
截至目前,武威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件,处分27人,组织处理41人。白银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3件,其中市本级立案6件,已查结11件,处理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25人,移送司法3人。庆阳市立案查处涉黑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20件,对办案不规范、违纪违规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36人。
近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组,围绕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垄断建筑材料、恶意竞标、非法乱占乱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摸排等情况,对省住建厅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
从4月15日起,由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9个调研组,深入到市州、县区调研督导,采取蹲点方式解剖麻雀,全面了解基层“挖伞破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共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甘肃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云生表示:“要变上级催为自己急、变被动等为主动找、变单一干为综合抓,主动担当作为,广泛收集线索,整合工作力量,集中力量攻坚,进一步扩大战果。”
据悉,甘肃省纪委监委将5月份确定为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挖伞破网”集中攻坚月,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开展“清零行动”。
甘肃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周连宝介绍,“五个一律”,即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主任一律取消休假、一律取消外出、一律取消培训,亲自担任督导组组长,抽调白银公司、省铁投公司、省农垦公司、靖煤集团、省农信社纪委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统筹整合力量对“零战果”市州纪委监委一对一开展“清零”,并对县处级以上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力量直查直办;对“挖伞破网”不担当、不作为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一经查实,一律追责问责。
据了解,目前,5个市州纪委监委本级“挖伞破网”“零查处”问题全部消除,“零查处”的县区纪委监委由35个减少到6个。
有声有色宣传 全民知晓参与
发布通告,公布举报方式,开展“宣传周”活动……最近一段时间,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挖伞破网”工作的知晓率。
违规插手型、帮人说情型、打击报复型、有案不查型……甘肃省纪委监委近日根据黑恶势力“保护伞”15种类型创作出系列漫画,以形象的方式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画像,同时制作《请您认清黑恶势力“保护伞”的15种类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等海报,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宣传使用。
近日,省纪委监委还整理编印《扫黑除恶“挖伞破网”80问》,涵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15种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和重点问题类型等,所有内容都以问答形式呈现,简单明了、便于记忆。
白银、嘉峪关、武威、甘南等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发布通告或公告,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并公布来电、来信、网络举报方式。白银市纪委监委通告称,凡在6月15日前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本人问题的,可依纪依法宽大处理;拒不交代本人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惩治。嘉峪关市纪委监委在公告中表示,凡在5月31日前主动交代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原则予以裁定。
武威市纪委监委发布的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通告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经核实立案、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线索提供人5000元至2万元的奖励。
日前,定西启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挖伞破网”宣传周活动。此次活动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广大群众宣传“挖伞破网”相关政策、常识、举报方式等内容。
临夏州纪委监委把5月作为“挖伞破网”攻坚月,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宣传发动,力争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在网站开设“挖伞破网”专题专栏,以文字、图片、视频、漫画的形式宣传工作部署、典型案例、政策知识,同时不断拓展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传播渠道。
广泛收集线索 精准高效惩治
精准认定“保护伞”、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才能有的放矢,精准惩治。
甘肃省纪委监委与省扫黑办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指导意见》,将“保护伞”细化为15种类型。
周连宝告诉记者,对这些“官伞”“警伞”和“庸伞”,发现一个深挖一个。特别是出重拳深挖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经营黄赌毒、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非法采砂、垄断经营、非法侵占集体资源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甘肃省在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基础上,省纪委监委抽调4名工作经验丰富、既懂纪又懂法的退休地级纪检监察干部蹲点省纪委,从省级公、检、法、司机关抽调16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精力充沛的政法专业干部,分成4个工作组,交叉分赴公、检、法、司4个单位,从省上信访“大池子”中、从省两院报告披露的涉黑涉恶案件中、从司法机关近年来已经办结的涉黑涉恶案卷中找线索。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动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深入群众找线索。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通过走访被害人、知情人、律师、街坊邻居等,了解黑恶势力实施犯罪、危害一方、坐大成势的情况、背景、特点和表现,从中发现公职人员存在的问题线索。平凉市常态化入户访查贫困户,通过信访受理、入户走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蹲点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特别是基层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并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和各类问题线索集中起底。
注重发挥巡视巡察“利剑”、派驻监督“探头”、廉政监督员“前哨”作用,也成了甘肃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的有效方式。
4月11日,陇南市启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2个专项巡察组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对武都区、徽县等4个县区公安局开展巡察,并延伸巡察交警大队及3个基层派出所。
黑恶不除,社会难安。“伞”“网”不破,其根难断。为加快“挖伞破网”进度,甘肃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交、协同办案、同步调查等制度,把全省已侦结的33起涉黑案件,91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244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以及119个“村霸”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挖伞破网”的重中之重,将监督执纪力量和重心向这些案件倾斜,实现对公安机关已侦结涉黑涉恶案件“挖伞破网”工作的全覆盖。
张云生说,为了实现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政策规定“挖伞破网”,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对于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搞权钱交易的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一律深挖彻查、严惩不贷。对于作风漂浮导致的工作失误,坚持挺纪在前、纪在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治病救人、挽救干部。(新甘肃·甘肃日报通讯员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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