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镇庄口村获评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白银晚报 2018-07-31 09: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琴琴)记者获悉,日前,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司法部、民政部认真审核,全国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出炉,全国803个村(社区)获选,其中甘肃20个村(社区)获评示范村称号,靖远县大芦镇庄口村名列其中。

据悉,庄口村位于靖远县大芦镇,这里实施了道路交通、农民教育培训、村容村貌整治、村庄亮化、文化阵地建设、环境绿化美化、危房改造、教育卫生等10项惠民工程,全村基础条件、环境面貌、群众素质、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庄口村实现了华丽转身,成为了“甘肃省生态村”、全国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由司法部、民政部通过对村级组织法治教育开展情况、村务管理规范是否有序和矛盾纠纷调处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产生的。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意味着该村(社区)地方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文明程度高、邻里关系和谐、个人权利得到最大化的保护,进而影响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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