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7万装错房 法院调解化纠纷

白银晚报 2020-12-29 08:5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乔斌)阴差阳错地把别人家当作自家房子来装修。春晚黄宏的小品《装修》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通过立案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了这么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李某常年在外打工,2019年购置了景泰县城某小区的房屋一套。2020年初,李某计划装修房子,因工作原因不方便回来,李某便把装修事宜全权交予父亲,而李父对这新房也不太熟悉,仅仅去过一次,李某的父亲拿到钥匙后,便开始找施工队装修房屋。第一次进门就遇到了阻碍,房门怎么也打不开,李某的父亲认为是房子搁置太久门锁生锈,于是便强行破锁而入,在感觉房屋外形结构与印象中的新房完全一致后,李某的父亲便带领施工队开始了装修。

临近年底,同在一个小区的业主高某也准备把房屋装修给儿子作为婚房。不料,到新房后高某目瞪口呆,居然有工人正在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且已基本装修完毕,这让高某一头雾水。后才知道竟是对面邻居装修的,为了弄清楚原委,李某和高某把自己的房产证拿出来确认,李某的父亲才知道是自己进错了门、装错了房,而此时李某已花费了七万多元装修费用。高某看着面目全非的房子也很郁闷,房子是给儿子结婚用的新房,装修的效果自己并不满意,就赔偿等事宜两家未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12月,高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景泰法院,要求李某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法官接到案件后也非常诧异,这样的案件并不多见,为了减少双方的损失并维系邻里关系,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都很大,李某心疼自己一年的心血和花费,高某则是对莫名其妙的装修不满。为了促成调解,办案法官邀请社区调解员参与调解,参与调解的人员更是多次到高某家做其思想工作。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从情、理、法方面,悉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各方能权衡利弊,设身处地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劝解双方在考虑各自诉求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已装修部分带来的拆除难度,以及以后要处理的邻里关系等。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的多次耐心劝说,终于打动了原告高某,高某最终同意不再要求李某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愿意给予李某5万元补偿。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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