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公安3小时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本报讯 (记者李琴琴 通讯员包国龙)12月8日,记者获悉,近日,景泰县公安局3小时快速侦破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逃逸嫌疑人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5日7时35分许,景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十六团二连路段,一行人被车撞了,肇事车辆逃逸,请求出警调查处理”。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介入指挥调度,第一时间向交警大队发布了出警指令,要求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和县医院120急救中心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撞群众已无生命特征,肇事车辆逃逸。
案件发生后,景泰县公安局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办机制,即时成立了“12.05”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小组,全面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合成作战中心组织人员调取周边路段监控录像,进行研判分析,全力做好信息支撑保障。技侦部门组织民警同步开展现场遗留物证的搜集提取工作。交警、交巡警大队组织警力在案发路段周边积极开展摸排走访,核查嫌疑车辆。
由于案发路段在农村地区,道路错综复杂,现场摸排工作困难重重。专案民警利用合成作战中心提供的信息及现场痕迹物证的研判分析,确定了车辆逃逸方向,随即集中警力展开地毯式搜索排查。在各部门无缝对接和高效配合下,上午10时50分许,民警在一条山镇富士村一民宅里成功找到了嫌疑车辆,并将肇事嫌疑人宋某某依法控制。在初步询问期间,嫌疑人宋某某及其妻子百般狡辩,有意抵赖,拒不交代案发事实。最终,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嫌疑人宋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驾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至此,“12.05”交通肇事逃逸案在合成作战中心信息支撑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专案民警充分利用各类物证信息,历经3小时成功告破。
经查,2019年12月5日7时30分许,嫌疑人宋某某驾驶甘D1W588号“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一条山镇条山农场杏林村路段时,与行人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惠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宋某某驾车逃逸,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嫌疑人宋某某已被景泰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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