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老赖”最终领刑罚

兰州晚报 2019-12-30 02:55 大字

12月27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张某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及民事调解书,在其与亲属先后向法院缴纳了违约金、延迟履行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共计21.6万余元并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后,张某被法庭酌情从宽处罚,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张某系一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欠谢某货款19.944万元,在给付5万元后余款久拖不给。2016年3月,谢某将张某诉至景泰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事后张某并未主动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谢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张某又隐藏、转移担保车辆,拒不交付担保财产,也不报告公司财产,导致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调解无法执行。2018年4月,法院以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时,张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与其亲属先后向法院缴纳了违约金、延迟履行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共计21.6892万元,并取得了申请人谢某的谅解。

庭审中,张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已触犯刑律,自愿认罪认罚。鉴于张某真诚悔过,法庭酌情对其从宽处罚,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万盈通讯员祁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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