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农民抓蝎子被制止12公斤野生蝎重返家园

白银晚报 2018-08-01 09:05 大字

公安部门缴获的非法抓捕野生蝎工具。

本报记者乔斌摄

本报讯(记者乔斌)进入7月以来,野生蝎子进入繁殖期。景泰县不少农民受利益驱使,大肆捕捉野生蝎子。近日,市森林公安局景泰分局对抓捕蝎子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收缴的12.29公斤野生蝎子全部放生。

据悉,该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景泰县不少乡镇有大量野生蝎子,每年5月至9月属于蝎子的繁殖期,这个时期,就有很多周边农民手持镊子、荧光灯、袋子等工具前往抓捕蝎子。

工作人员人说,由于蝎子有药用价值,其收购价格每公斤600元至800元不等,使得农民受利益驱使,进行非法捕捉野生蝎。“近期我们共捣毁非法收购野生蝎子窝点4个,抓获捕捉、收购野生蝎子违法行为人员19名,收缴野生活体蝎子12.29公斤。”工作人员说,他们已将这些野生蝎子全部放生,让其回归自然。

野生蝎为国家

重点保护动物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蝎子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严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经营、加工。

白银市野生蝎主要生存在戈壁和沙漠地带。野生蝎喜栖于石隙或枯叶下,昼伏夜出,主要以蝗虫等为食。据了解,蝎子3年一代,1年只繁殖一次,5月至9月是繁殖期,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1万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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