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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房租飙升 居民大呼“住不起”

白银晚报 2017-12-13 10: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乔斌)近日,家住景泰县石城巷小区廉租房的居民赵先生向记者报料,称他们房子的租金从2013年的1.5元/平方米一下子飙升至现在的4.6元/平方米,涨幅之大让人难以接受。针对该反映,景泰县房产管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进行合理动态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居民:廉租房不“廉租”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孩子在老家上学,家里的经济来源就是每月几百块钱的低保和妻子打工的工资。2013年春节前,他和爱人搬进了石城巷小区,这是政府分配给他们租住的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在城里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搬家的时候,一向精打细算的两口子,花了近百元钱买了鞭炮燃放庆祝并表达感谢之情。

更让赵先生感动的是,60平方米的新房子,月租金只要90元,“比原来租农民自建房的单间还要便宜很多。”搬到这里的第二年,赵先生说,他就把孩子从老家农村接来,一家人重新团聚。

“我们都很感激政府对我们这些低收入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可现在这租金为什么说涨就涨呢?”赵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月租金涨到4.6元/平方米,生活开支一下多出一大截,他表示难以承受。

部门:租金上涨,符合规定

对于居民们的这种不理解,景泰县房产管理所有关负责人也很无奈,“这次调租并不是针对哪一个小区,而是全县的统一政策。”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房源筹集渠道、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以保证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为原则,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保障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应控制在租赁市场价标准的70%左右。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办法规定于2016年对全县公租房租金进行了核定。根据发改局制定的《关于景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文件,我们将景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提高为4.6元/月/平方米,符合规定要求。”这位负责人说,政府在廉租房项目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由于物业费标准低等原因,多数廉租房小区投入使用后仍需政府持续“输血”才能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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