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发布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白银晚报 2021-02-24 08:36 大字

本报讯 (记者乔斌)近日,记者从白银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该局对外发布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

甘肃新蒲公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拖欠员工报酬

2020年5月25日,李某某等人到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声称自2020年1月份至6月份其在甘肃新蒲公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等工作,现被拖欠其与25名工友工资共计14.6332万元。

经查,李某某等人确系甘肃新蒲公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某的管理下,自2020年1月份至6月份从事软件开发等工作,后被拖欠其与25名工友工资共计14.6332万元的情况属实。6月22日,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甘肃新蒲公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和王某某逾期未履行,拒不整改。

2020年7月16日,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甘肃新蒲公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法人陈某、实际负责人王某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会宁县公安局处理。7月22日,会宁县公安局受案处理,8月26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案例二:

会宁县重德火锅店负责人

拖欠员工劳动报酬

2020年7月20日,欧某某等人到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声称自2019年2月15日至7月19日其在会宁县重德火锅店从事服务员工作,现被拖欠其与17名服务员工资共计9.5112万元。

经查,欧某某等人确系在会宁县重德火锅店从事服务员等工作,在该店负责人朱某某的管理下,自2019年2月15日至7月19日在会宁县重德火锅店从事店内服务、配料等工作,后被拖欠其与17名工友工资共计9.5112万元的情况属实。2020年7月20日和10月12日,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会宁县重德火锅店负责人朱某某两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朱某某逾期未履行,拒不整改。

2020年10月15日,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宁县重德火锅店负责人朱某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会宁县公安局处理。10月28日,会宁县公安局受案处理,11月5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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