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境内明代烽火台考略□ 王 军 王 平
关于烽燧
烽火台在汉代称作烽堠(烽候)、亭燧,唐宋时称作烽台,并把“烽燧”一词也引申为烽火台。明代则一般称作烟墩或墩台,是古代军事通讯设施,在敌人入侵时,用点燃烟火的方式传递军事情报,也是最古老但行之有效的“土电报”。烽火台通常建筑在易于相互了望的高岗、丘阜之上,台子上有守望的房屋和燃烟放火的设备,台子下面有士卒居住守卫的房屋和羊马圈、仓库等建筑。烽火台传递情报主要靠的是“烽燧”。白天燃柴草、狼粪,只冒浓烟叫“烽”,夜间燃明火叫“燧”。狼粪燃烧时浓烟直冲天空为白烟,易于传递消息,因此烽火又称“烽燧”,升烽火又叫“升狼烟”。一旦有紧急军情,点起的烽火台多,便是“狼烟四起”。
商周时代就有了用于传递军事情报的烽火台,残暴的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曾经“烽火戏诸侯”,留下了“一笑失江山”的千古俗语。
从春秋战国到汉唐明清,烽燧制度在不断发展完善。历史上,烽火台的建筑早于长城,自长城出现以后,长城就与烽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共同组成了军事报警防御体系,并在古代许多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自汉代以后,烽火台的布置分为三种:其一是在长城城墙以外沿通道向远处延伸,以监测敌人动向;其二是在长城城墙以内,与关隘、镇所、郡县相连,以便及时组织反击作战和坚壁清野;其三是在长城两侧(秦汉时有建在长城上的),以便于迅速调动全线戍边守兵,起而迎敌。早期还有与都城相联系的烽火台,以便尽快向朝廷报警。
汉代时烽燧的主要建筑物为一个高台望楼(亭),敦煌、居延的烽燧遗址中出土的汉简有说明:“高四丈二尺,广丈六尺,积六百七十二尺,率人二百三十七。”“广丈四尺,高五丈二尺。”汉简中还表明当时守烽燧的人数有五、六人或十多人,其中有燧长一人。平日必须有一人专事守望,有一人做饭,其余的人做修建、收集柴草(包括点烽火时用的柴草)等工作。
唐代杜佑在《通典?拒守法》中对当时的烽火台作了更为详细的记载:“烽台,于高山四顾险绝处置之,无山亦于孤迥平地置。下筑羊马城,高下任便,常以三五为准。台高五丈,下阔二丈,上阔一丈。形圆……屋四壁开觑贼孔,及安视火筒。置旗一口、鼓一面、弩两张、抛石、垒木、停水瓮、干粮、麻蕴、火钻、火箭、蒿艾、狼粪、牛粪。每晨及夜,平安举一火,闻警固举二火,见烟尘举三火。”
宋代曾公亮等人编撰的《武经总要》中提到的古代烽燧制度尤其详细,其中记载:“凡贼入境,马步兵五十人以上,不满五百人,放烽一炬。得蕃界事宜,又有烟尘,欲知南入,放烽两炬。若余寇贼五百人以上不满三千人亦放两炬,番贼五百骑以上,不满千骑,审知南入,放烽三炬。若余寇贼三千骑以上,亦放烽三炬。若番贼千人以上不知头数,放烽四炬,若余贼一万人以上亦放四炬。其放烽一炬者,至所管州、县止。两炬以上者并至京。原放烟、火处州、县、镇即录状驰驿奏闻。若依式放炬至京城迄贼回者,放烽一炬报平安。凡放烽告贼(犯)者,三应三灭,报平安者两应两灭。”
到了明代,随着对长城防御工程的高度重视和火器的大量应用,烽火台的建筑和式制也有改进。明朝曾规定:“各处烟墩务增筑高厚,上贮五月粮及柴薪药弩,墩旁开井,井外围墙与墩平,外望如一重门。”很多烽火台改由砖包砌,更显坚固,台距也缩短。有的墩旁开井,墩四周有围墙。
明代烽燧的形制因地形而异,总体上是烽台居于正中,周边筑高6~8米,基阔3米,顶阔1.5米左右的围墙,四角筑有墩台,一般开一门与外界相通,建筑形式与堡子相同,墙围有3~4米深的沟壕,以防止被敌方偷袭而造成烽火传递中断。墙内建有供守护者生活的房屋及储存室,可保证驻守者生活之需。
明代对烽燧的管理有一套十分严格的制度,规定烽子、戍卒不得擅离职守、贻误军情。烽火台要不时整理、广积柴草,昼夜轮流看望,接递通报,及时准确,违者处以军法。该法令也规定:“合设烟墩,并看守堠夫,务必时加提调整点,须要广积秆草,昼夜轮流看望,遇有警急,昼则举烟,夜则举火,接递通报,毋致损坏,有误军情声息。”“传报得宜克敌者,准奇功,违者处以军法。”西北是明代防御蒙元势力的重点地区,因此明代西北的墩台,大的还有御敌之功能(如位于安定区鲁家沟镇罗川村与榆中县韦营乡李家坪村交界处的安家墩),小的则只有了望而无点烽火之功能。烽火台一般相距10里左右,明代也有距离5里左右的,守台士兵发现敌人来犯时,立即在台上燃起烽火,邻台见到后依样随之,这样敌情便可迅速传递到军事中枢部门。
利用烽燧系统传递军情信息,在没有现代通讯手段的古代,无疑是一种很快捷的传递方式。汉代烽火的传递速度是每昼夜1280~1440里或1600~1800里;在唐代,凡是烽火,一昼夜须行2000里。《明史?戚继光传》记载,蓟州镇防区内长城沿线通常是“五里一墩,十里一台”。2000余里的防线,只要三个时辰即可传遍。
明代安定境内的烽火台
安定区李家堡曾经出土永乐七年(1409年)铸造的铜火铳和嘉靖丁酉年(1537年)铸造的铜“旋风炮”各一件,为明代烽燧传递军情之用。
在安定境内关于烽燧、斥堠的设置在史书上也有明确记载,如《钦定四库全书?甘肃通志之卷三十?名宦》。史琳在任陕西布政司右参议时,“巩昌蕃人为梗,始至掩击之,尽降其众,遂出行部,自安定、会宁,历金兰抵秦州,相度地势,增缮屯堡斥堠以断贼路……是尽得其形胜要害及战守方略”。
安定境内的烽燧分布路线共有4条,遗迹尚存,其特点是均分筑于高岗之顶,或地势突出的山嘴上,海拔一般在2000米左右,互相了望可见。其具体情况是:第一条是由北向南,从靖远县、会宁县方向而来,沿关川河两旁高山向南沿伸通向陇西县,山巅现有残存烽台14个,分别为拽碾、祖历河东山、太平、花岔、墩根山、莲花山、墩岭山、安家山、东山、岳家山、大墩、大湾梁、李家堡北山、大墩梁;南北向经葛家岔乡一带山梁又有4个,即漫塬、葛家岔、黑莺、贾家湾,其中贾家湾烽火台海拔最高。站在此烽台上,可见东面青岚乡境内四十里烽燧和西面安家山烽燧。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定西县文化馆干部杜蔚、张克仁曾实地考察,综合分析后认为,此四个烽燧当为联结东、西两线而设置。第二条是由口向西沿车道岭山梁通往榆中、兰州,现残存烽台2个,即朱家○老墩圪瘩、高家○,其余在榆中县境内,通往兰州。第三条是由定西向西经内官镇沿胡麻岭山梁通往临洮县境,现有残存烽台5个,即西岩山、曹家山、右丰、文昌、陡寨子。第四条是由定西向东经青岚、西巩通向会宁县,现有残存烽台4个,即四十里墩、东湾、老爷山、莲花山。经实地走访查看,安定境内烽台的筑造特征是,均为黄土夯筑,残高在8~10米之间,周围都曾依山势筑有二至三道围墙,大多数仍然残迹尚存,有数多个墩的外围墙被铲除,平整为耕地(如团结镇唐湾村大墩梁烽燧)或林地(如内官镇佛沟屲烽燧)。整体构筑特征正如《明史》中记述的“井外围堵如墩平”之类的其他防御建筑物,用以驻兵防守,与传递军情配合使用。在有些资料中,将墩与堡分开记述,其实是不准确的,堡墙与墩是一体的,堡墙起防御作用。
明万历十三年张嘉孚《安定县新志》中关于烽燧的记述,“铁葫芦、王木匠、双峪岭、车道岭、照城、口、通安驿、第二堵、○○(青岚)峪、烽火岔、沈儿峪、瓦岔、○○大岔口、害沟、尉堡、碱滩、○○○(东山)、董家沟、胡麻岭、杨家坪、○○○(佛沟寺)、大西口、小崖、硖口、○家岔。”共25墩,墩台数比现在少4墩。康熙十九年(1680年)张尔介撰《安定县志》,所述烽燧为:“铁葫芦、王木匠、双峪岭、车道岭、照城山、口、通安驿、第二堵、青岚峪、烽火岔、沈儿峪、瓦岔、大岔口、害沟、尉堡、碱滩、东山、董家沟、胡家(麻)岭、杨家坪、佛沟寺、大西口、小崖、硖口。”共24处,比现存遗迹少5处,这可能是明代所筑的烽燧当时已经废弃不用。但烽燧的密布与记载是基本相符的,也反映出时至明代,定西乃为重要军事之地。正如《巩昌府志》中所云:“(安定)东联靖会,西抵临兰,北倚群峰,南临双峪,盖八达之通衢,而一方之勃障也,若查复安定之操防,足为巩临之殿卫。”
明代时,因地处内地,安定区的位置已经远没有宋代时重要。但是,安定地处河西地带,在与中原联结的中枢地位,河西地区的重大军事情报通过安定区烽火台会传送至京城。因此,明清时期,安定区内的烽火台在传递边关军事情报、维护边关稳定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明代,元残余势力亦时不时东渡黄河,穿过青石峡进扰安定,烽火预警对于维护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文中“○”为原文缺失的字,括号内文字为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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