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1月4日,省纪委监委在甘肃纪检监察网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会宁县副县长张维峰违规收受高档香烟问题。2017年12月张维峰任会宁县副县长以来,违规收受高档香烟17条,价值13500元。由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15日,张维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酒钢冶建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原经理金健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6年9月2日,金健利用公司零售商砼收取的28809元,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送给有关人员,用于联系业务。2018年9月28日,金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和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山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和土特产问题。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李东山违规安排公款吃喝16次,支出24860元,其中李东山本人参与公款吃喝15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和土特产支出32703元,其中李东山个人使用土特产计价480元。由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14日,李东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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