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男子拒绝接受检查驾车碰撞交警执勤车辆后逃离 被刑拘
坚强捍卫执法权威
针对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一线公安民警辅警正常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和辱骂殴打事件,公安部明确提出,切实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坚决维护执法权威。但仍然有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执意挑衅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
近期兰州交警交通缉查执法力度加大,妨害公务案件屡屡发生。2018年3月21日,我市又发生一起妨害公务案。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肖春再次批示,表明坚决态度:“对妨害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的案件,必须态度坚决,依法严惩,毫不手软,坚强捍卫执法权威!“
案情
2018年3月21日凌晨 5点40左右,我局交警支队西固大队执勤人员在西固东路由西向东方向设点检查酒驾。一辆车号为甘D3L*85白色别克小轿车由西向东驶来,执勤人员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停车后执勤人员上前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拒不配合,驾车碰撞交警执勤车辆后逃离现场。
我局西固分局接报后,组织精兵强将,全力抓捕涉案男子,坚决打击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经过连续9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办案民警根据工作掌握的线索,连夜赶赴白银市会宁县,于3月22日上午8时许在会宁县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华(男、31岁、会宁县人)抓获,并当场查扣涉案车辆。
经调查,3月21日凌晨5时许,西固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西固东路兰州平板玻璃厂大门东侧设卡执勤检查酒驾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华驾驶车号为甘D3L*85的白色别克轿车途径该检查点,但王某华拒绝停车接受检查,并驾车碰撞交警执勤车辆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对逃避检查、强行冲卡、辱警袭警的
态度坚决、旗帜鲜明
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毫不留情!!!
小编普法
哪些行为是阻碍执法
? 拒不出示驾驶证、坐在车里拒不下车、拒绝接受民警的检查这属于消极阻碍。
? 无理纠缠、辱骂民警这属于言语阻碍。
? 爬车顶、钻车底、阻挡车辆属于行为阻碍。
? 抱住民警大腿、抱住民警身体发生肢体接触,阻碍民警执法属于行为攻击。
? 徒手、扇耳光、打掉民警的帽子或持棍持刀威胁攻击属于暴力袭警。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原标题为《 兰州公安重申:对逃避检查、强行冲卡等妨害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的案件,依法严惩,毫不手软,坚强捍卫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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