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防疫执行两不误
本报记者陈洪钧通讯员王洪波赵敏秀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安康市紫阳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坚守在执行一线,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3月12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并当场履行完毕。
2019年7月5日,曾某无照驾驶三轮摩托车撞上山体,造成了搭乘人罗某身体多处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曾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紫阳县法院对该案依法审理,判决曾某赔偿罗某各项损失合计45952.85元。
面对生效判决,曾某拒不履行,罗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了解得知曾某家庭贫困,依靠务农维持生计,且在前期救治罗某中曾某已经花费了25000余元,现在无力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给双方及其亲属释法说理,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曾某的女婿表示愿意出面代为支付剩余的赔偿款。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曾某当场向罗某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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