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一起纠纷 留几许温情
5月21日,紫阳法院家事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从庭审刚开始的争论不休、互不相让到最后当庭握手言和,一场家事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和温情言语下悄然化解。
张某和肖某于1992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不到两个月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由于当时家庭经济贫困,加之被告肖某有重男轻女思想,嫌弃原告张某未生儿子,便外出打工和原告少有联系。在小女儿不到一岁时,原告也外出打工,夫妻俩由于都在外务工,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化,原告张某自2004年外出打工后与被告在电话上经常发生言语争吵,也未对两个女儿尽抚养教育义务,这次回家起诉要求与肖某离婚。被告肖某在庭审中辩称,这些年他带着两个女儿又当爹又当妈把女儿抚养大。如果张某坚决要离婚的话,必须对两个女儿未尽抚养义务给予15万元的经济补偿。原告张某认为被告肖某过去对她言语伤害太深,再加之分开时间久,感情裂痕已无法愈合,坚决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为此僵持不下。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各自诉说着这些年的艰辛和不易,吵得不可开交,原告的大女儿也再三恳求母亲张某能回家和父亲肖某在一起生活。承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原告对自己这些年未对两个女儿尽到抚养义务深感内疚,与大女儿抱在一起泣不成声,当庭给肖某支付了2万元经济补偿,表示今后会努力履行好一个母亲的责任。至此,一起积怨较深的离婚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
□ 通讯员 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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