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广东“被狗咬”300案:有人因注射“假疫苗”而死
每年都有恶狗伤人事件,每年都有大量案件产生。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广东法院共公开了2011年以来作出的近300份因“被狗咬”引发的民事纠纷裁判文书。特别是2014年以来至今,每年都有数十宗案件产生。对此,有法律专家表示,通过法院判决解决问题的往往是协商无果的较严重的案件。另外,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只是部分已判决案件,这两大因素预示着现实中“被狗咬”的事件数量远高于上述数据。
在近300宗案件中,狗咬人引发的纠纷占绝大多数,但也有因狗咬狗引发的人诉人纠纷。不论如何,绝大多数案件特别是城市中发生的“被狗咬”案件,狗主人都存在不同程度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办养犬证、没上牌、没打疫苗、没拴狗绳、没履行好应尽的管理义务等。
这些案件中,有当事人被狗咬后注射了被行政部门认定为“假疫苗”的药品而导致死亡,其家属最终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温某的儿子温某曦在韶关乐昌市坪石镇坪石工务段附近,被犬咬伤前额及眼皮部位,坪石门诊部为其注射了狂犬疫苗和干扰素各一支,但因未备有抗狂犬病血清而没有注射。
事发后第三天,温某夫妇带儿子去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医护人员按抗狂犬病血清注射量标准作了伤口及周围局部浸润注射,余下的血清作肌肉注射。
10天后,温某曦狂犬病发并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高法院再审认定,对于温某曦的死亡,当地疾控中心在诊治过程中存在较大过错,其使用的疫苗并非来源于逐级供应的正规渠道,且已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按假药论处,疾控中心酌定须承担90%的责任,即赔偿11万余元,并承担精神抚慰金5万元,共须赔付16万余元。
被狗咬本就烦心,更闹心的是狗主人还矢口否认——不少案件中出现了这一情形。
林某与朱某同住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一天上午,7岁的林某在小区玩耍后,跑回家向母亲刘某哭诉称被狗咬伤,刘某于是带林某下楼,林某当即指认是被坐在小区花园椅子上的朱某所带的狗咬伤。
朱某陪同两人到医院清洗伤口,并垫付了注射疫苗的费用。没想到次日,朱某却否认是其狗咬伤了林某。
法院将“林某是否由朱某所饲养的狗咬伤”列为争议焦点,一、二审法院均推定林某被朱某的狗咬伤的事实,判决朱某赔偿1462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原题为《8年来“被狗咬” 引发约30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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