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因“忤逆不孝”用词否定保护老人权益初衷
7月11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下发《关于依法打击忤逆不孝违法行为的通告》。因为该文件中使用了“忤逆不孝”一词,在网上引起不小争议。(7月18日荔枝网)
在21世纪的今天,政府发布的红头文件中使用“忤逆不孝”一词,确实让人有一种时空倒流的错觉。因为在民国以前,“忤逆不孝”属于“十恶不赦”之大罪,要受到严厉的刑罚处罚。而且,按照古人对“忤逆不孝”的理解,分家立户、顶撞父母均属于“忤逆不孝”行为,要受到刑法制裁。换言之,“忤逆不孝”之罪与现代价值观不符。所以,当红头文件中出现“忤逆不孝”字眼时,很多人接受不了。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红头文件中出现了“忤逆不孝”这类不适当的措辞、字眼,就否定红头文件要打击子女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初衷,两者需要区分开来看待。
虽然《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就子女对待父母行为划定了红线、底线,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少数子女干着侵犯父母合法权益的事情,让人不齿。比如,子女不赡养父母;子女住在高楼大厦里,却让父母居住在危房之中;甚至子女有房有车,却把父母逼成了“贫困户”“低保户”等。对这类子女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很显然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和严惩,不能放纵。
纵观红头文件的内容,其实非常接地气,有很强的针对性。一方面,红头文件中罗列的子女侵犯父母合法权益的行为,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只不过有不少父母、子女并没有觉得这类行为违法。另一方面,红头文件既列出了子女侵犯父母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现,而且列出了法律依据和惩罚手段,有理有据,让人一目了然,有助于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从这个角度说,陕西旬阳县开展打击子女侵犯父母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行动,非常有必要,我们应当予以肯定。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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