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检察院立制度防风险

西部法制报 2019-05-21 06: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洪钧通讯员刘世文)近日,安康市旬阳县检察院建立并严格实行逮捕必要性证明5项制度,确保批捕案件质量,有效防范不捕风险。

建立犯罪嫌疑人品行调查制度。该院通过走访有关单位、社区和村组,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性格特点、精神状态等,确定其可改造性和诉讼保障条件,分析判断是否可以适用“无逮捕必要”而作出不捕决定。建立征求被害人意见制度。在作出不捕决定前,向被害人通报犯罪嫌疑人的品行调查结论,主动征求被害人意见。建立双方当事人“圆桌对话”制度。根据案情,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话,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建立三级审查把脉会诊制度。由承办人对拟作不捕的案件进行客观、全面的风险评估,分管检察长审查后报检察长决定。对重大案件,由检察委员会集体把脉会诊,最大限度降低不捕风险。建立不捕说理制度。每一件不捕决定作出后,都向提请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不捕案件未出现复议复核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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