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伴我执行路 陕西高院开展“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之旬阳篇

西部法制报 2019-03-07 01:00 大字

本报记者刘鸯见习记者高虎

编者按

近日,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在基层法院展开。本报记者走进安康市旬阳县法院、咸阳市旬邑县法院,跟随法官干警深入办案一线,零距离体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展示他们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初春,在被雨水打湿的路面上,迎面吹来的江风让刘恒宇下意识地打了个寒战,但他却没有因为寒冷和湿滑的路面而放慢脚步。2月26日5时45分,在匆匆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后,刘恒宇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

凌晨蹲点

作为一名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的基层执行法官,刘恒宇接到群众举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躲藏数日后终于露出了行踪——旬阳县城区康华园小区附近发现了当事人驾驶的车辆,此时的刘恒宇正急忙赶去与提前到达的同事汇合。

为了不引起当事人的警觉,刘恒宇和同事们下意识地把自己隐藏起来,除了偶尔抖一抖落在制服上的雨水外,他们就像一个称职的“监控器”一样,“扫描”着每一个进出小区的人,注视着小区内每一刻的动静。

7时30分左右,一个身影匆匆走进该小区。在确认对方身份后,刘恒宇和同事拦下了准备取车离开的被执行人李某,这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但对于执行法官刘恒宇来说,强制拘留并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随后,在该小区某单元8楼李某的房间内,刘恒宇和同事们开始了进一步的劝导工作,期望能让对方认识到自己“老赖”行为的错误和危害,早日归还欠款。2018年11月23日,旬阳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偿还朱某1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义务,申请人朱某于1月30日向旬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被执行人李某并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也未按照财产报告令的要求在3日内报告财产,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15日。

被执行人被拘留了,但对于旬阳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来说,却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审结。只有把债权人的欠款还清了,执行案件才可以结案。

团队作战

10时许,刘恒宇回到旬阳县法院的办公室,与同事们汇总着早上的工作。今天执行局总共分三路去执行相关工作,每次的成功执行,都倾注了执行法官与执行干警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休息不到20分钟,刘恒宇就被同事喊去帮忙查封另一起执行案件的涉案房屋。旬阳县法院总共只有29名执行干警,每年要处理近1200件的执行案件,执行局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几乎都是“通用”的。在这里,每个人的执行案件是区分的,但执行工作却是一个整体。每次执行工作之后,同事之间互相分享总结办案经验,已然成为这里的一个习惯。

12时许,顺利完成查封工作的刘恒宇接到另一案件中申请人刘某的电话,称在旬阳某处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这是一起刘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15年法院做出判决,判决陈某给付刘某6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判决。接到申请人电话后,刘恒宇和执行人员没来得及吃中午饭,立即组织人员将刘某、陈某带到法院,要求陈某立即履行判决,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经过3个小时一对一、背对背的劝导工作,双方终于在17时30分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陈某当场履行大部分款项,剩余3万元商定于次日15时前准时给付。

18时30分,刘恒宇和同事们在整理好一天的工作记录后,结束了一天的执行工作。对于刘恒宇和其他执行人员来说,今天这样快节奏的工作已成为他们的常态。而法院像他们这样的执行人员还有很多,24小时待命的他们认真排查着每一条执行线索,他们用实际行动去攻克执行难题,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从2018年以来,旬阳县法院先后开展了“三秦飓风”“雷霆执行”“扶贫执行”等执行专项行动,共受理执行案件1148件,执结1036件,执结率90.24%,标的3.14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41人次,限制高消费1279人次,罚款拘留105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犯罪1件,启动网络拍卖38件,被陕西省高院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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