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一男子驾驶电动车肇事逃逸被拘留

安康日报 2019-01-04 07:3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李步余 何帮智)近日,旬阳一男子驾驶电动车撞伤行人后逃逸,被旬阳县公安局处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成为旬阳首例因肇事逃逸被拘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

2018年12月21日,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县城区商贸大街,一老人被电动三轮车撞伤,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施救、走访目击者。民警从调取事发路段的视频监控发现,当日8时37分,一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逆行经过商贸大街秦氏茶行门前处,撞倒路边一位老人。事发后,该男子将老人扶到人行道上,慌忙驾车驶离现场。因肇事车辆没有号牌,交警调取大量该车的行车轨迹监控录像,通过对比筛查和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王某,并于次日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在证据面前,王某如实供述了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并愿意承担伤者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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